
咱都知道,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大量资金和复杂的施工环节,因此在建设工程合同里,合同双方为了避免未来发生纠纷时纠缠不清,常常会约定纠纷的解决方式。其中,约定仲裁是很常见的一种。但很多人心里犯嘀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约定仲裁,到底有没有效呢?这一约定在实际操作中又会遇到哪些情况呢,接下来咱就好好唠唠这个事儿。
一、有效约定仲裁的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约定仲裁要想有效,得满足一定条件。按照法律规定,仲裁协议要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也就是说合同双方得明确表示愿意将纠纷提交仲裁,要写清楚哪些纠纷会通过仲裁解决,还要确定去哪个仲裁委员会。比如,甲乙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合同里写明“双方若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这里有请求仲裁的意愿,明确了仲裁事项是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也选定了仲裁委员会,这样的约定就是比较规范有效的。
二、约定不明确的处理办法
很多时候,合同双方约定仲裁时不够严谨。可能没明确写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事项不清楚,这种约定往往会被认定为无效。不过也别慌,如果约定不明确,双方还可以再补充协议,把该明确的明确了。要是达不成补充协议,那仲裁协议就无效了。比如,合同里只写了“双方有纠纷通过仲裁解决”,却没说去哪个仲裁委员会,这时候双方可以再协商确定一个仲裁委员会,要是协商不成,发生纠纷就只能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了。
三、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除了约定不明确会导致仲裁协议无效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形。比如,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通过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等。像建设工程合同里约定仲裁解决合同履行中的所有问题,但其中包含了婚姻、收养等不能仲裁的事项,那整体的仲裁协议可能就无效了。再比如,一方迫于压力签订了包含仲裁协议的合同,这样的仲裁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四、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即便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仲裁协议的效力不受影响。这是仲裁协议独立性的体现。比如,因为某些原因建设工程合同被判定无效,但合同里的仲裁协议依然可以发挥作用,双方还是可以按照约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这为合同双方在合同出现问题时,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纠纷解决途径。
五、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途径
如果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比如,甲认为仲裁协议有效,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而乙认为无效向法院提出裁定申请,这种情况下就由法院来裁定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即便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还可能碰到仲裁程序不规范、仲裁结果执行难等一系列后续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相当复杂,一旦处理不好,会让当事人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并且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查证。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依据你的实际情况,帮你规划后续的流程,给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助力,能让你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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