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被告巫XX在2021年3月3日到原告兰州某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做地面杂工。2021年6月13日,巫XX在工作时受伤,之后先后两次住院治疗。之前已经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巫XX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原告公司不服,将巫XX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也无须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还要求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被告巫XX则认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原告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
核心争议点
第一,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第二,劳动关系终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第三,工伤待遇具体金额是多少?
第四,仲裁与诉讼程序如何衔接?
争议点拆解
1.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法院查明:已有生效判决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则依据生效判决,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认定:法院采信了被告的主张。因为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已经明确认定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原告说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不予支持。
2.劳动关系终止时间
法院查明:结合被告的治疗情况,以及双方之后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
双方主张:原告未明确提出自己的主张;被告主张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
法院认定:法院支持了被告的主张。从被告的治疗情况和实际劳动情况来看,2022年3月23日之后双方确实没有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所以认定劳动关系于这一天终止。
3.工伤待遇具体金额
法院查明:法院核算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
双方主张:原告不想支付工伤待遇;被告要求按照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支付。
法院认定:虽然法院核算的金额更高,但由于被告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仲裁结果,所以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
4.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问题
法院查明:原告起诉导致仲裁裁决未生效。
双方主张:原告起诉要求不支付工伤待遇;被告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
法院认定:法院审理以仲裁请求和诉讼请求为限。也就是说,法院会在双方的请求范围内进行审理和判决。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被告巫XX赢。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二、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要是在工作中受了伤,一定要及时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这些。受伤后要尽快去做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这是拿到工伤待遇的关键。要是和公司在赔偿问题上有争议,别害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记得保存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这些都是很重要的证据。
结尾
在这起工伤赔偿案件中,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明确了劳动关系的存在、终止时间以及工伤待遇金额,保障了受伤员工的合法权益。代理这个案子的,是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解正军律师。解正军律师从2019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工伤赔偿领域的案件就有20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能准确把握各个争议点的关键所在,为被告巫X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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