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丹律师就职于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及律师团队负责人。执业16年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为当事人挽回/避免经济损失超3亿元。
在婚姻家事纠纷领域,李丹律师处理复杂婚姻家事案件2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80%。比如在离婚诉讼中,她能高效地为当事人进行财产分割,在抚养权争议案件里,凭借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抚养权益。在婚前协议拟定方面,她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规避潜在的财产风险。同时,她融合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在处理案件时能给予当事人心理上的疏导,实现法律疏导与心理干预的双重服务。
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李丹律师熟悉建筑行业全流程法律风险防控。她成功主导某建设工程再审案,推翻原审判决,为客户减损1700万元。在工程合同审查中,她能精准把控合同风险;在工程款追讨方面,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对于质量争议和招投标合规问题,也能给出专业的解决方案。
在民商事疑难案件领域,李丹律师处理重大合同纠纷、企业借贷、股权争议、再审申诉等案件时,擅长破解复杂法律关系与证据困境。她成功代理李某某1700万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再审改判为300万。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赵X,孙X,周X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
在这起案件中,李丹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孙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上诉人赵X与被上诉人周X系母子关系,被上诉人孙X与周X于2014年7月2日登记结婚。赵X诉称,2015年孙X与周X购房时,其支付首付款及契税311360元;同年孙X注册成立鲜果铺时,其支付转让费、房租、装修费及进货费等合计952508元,上述款项均为出借给二人的借款,要求孙X与周X共同返还。孙X辩称,赵X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案涉款项并非借款,且赵X与周X系母子关系,周X在离婚诉讼期间的自认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自认,同时店铺系家庭共同经营,赵X的出资属投资行为,并非借款。周X一审中认可借款事实,二审未到庭。
赵X的核心诉求是要求孙X与周X共同返还购房及店铺经营的出资款项。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其一,赵X与周X系母子关系,周X在离婚诉讼期间的自认可能会受到主观因素影响,不能简单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自认,增加了借贷合意认定的难度。其二,对于购房款和店铺经营出资款的性质认定存在争议,需要结合证据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来判断是借款还是投资。其三,赵X虽提交了款项支付凭证,但缺乏借条等直接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
李丹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从法律依据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强调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具备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两个核心要件。在诉讼技巧上,针对赵X缺乏借贷合意证据这一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辩论。同时,结合亲属间的特殊关系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购房款和店铺出资款的性质进行合理阐述,说明在无借贷合意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无法认定为借款。
在这起案件中,李丹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借贷合意的认定。通过对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和对证据的细致分析,成功地为孙X进行了有力的抗辩。在法庭辩论中,她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让法官能够准确理解案件的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问题。她对证据的组织和运用能力,使得法庭能够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人赵X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为孙X避免了经济损失。
这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其普遍价值在于提醒人们在进行经济往来时,要注重借贷合意的明确和证据的留存。对于当事人而言,在涉及大额资金往来时,应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对于同行来说,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深入分析案件的关键问题,准确适用法律,合理运用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李丹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以专业为基、诚信为本、客户至上,凭借扎实的法理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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