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期限最新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30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59人
专家导读 那就是不再区分申请执行人的身份,从而确定不同的申请执行期限。那么现在所有主体要申请强制执行都需要在两年之内向法院的执行机关提起申请。然后法院就会接受该申请,马上为该案件配上执行法官,专门负责该案件的处理了。
申请执行期限最新规定是什么

现行规定,早就摒弃了以往不公平不公正的做法。那就是不再区分申请执行人的身份,从而确定不同的申请执行期限。这是非常明显的差别对待,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那么现在所有主体要申请强制执行都需要在两年之内向法院的执行机关提起申请。然后法院就会接受该申请,马上为该案件配上执行法官,专门负责该案件的处理了。只要被执行人一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之后,法院就可以正式对其财产进行必要的处理了。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申请执行期限诉讼时效的作用是非常接近的,可以说是异曲同工之作了。如果超过了时限去申请,那么就很有可能永远都执行不到了,因为法院会丧失了强制执行力的。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法院就不再受理这样的案件呢?并非如此,法院依然会接受这一案件的申请书,并且依旧会去办事。但是只要被执行人明确声明或者抗议,说已经超过期限了,你法院不可以再执行了之类的话语。那么法院就会启动执行终结程序了。这一点和诉讼时效是一样的,相信看到这里之后,大家都知道及时维权的重要性吧!

还有一点和诉讼时效相同的是,这段执行期限也是可以被中断、中止的。理由也是和诉讼时效的理由差不多。值得注意的是,判决文书是表明分期执行的,并且给予了宽限期败诉一方先行执行的,那么申请执行的时间并不是所有义务都到期之后才执行,而是每期到期之后,就可以申请。所以这里会出现多次申请执行的情况。

以上就是对这一问题的解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6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申请执行期限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3****5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7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3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55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0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6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申请执行期限最新规定是?
申请执行期限最新规定是将申请执行的期间调整为二年。而且申请执行期限要是超过期限的话,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除非有正当理由。另外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的还是法律法规有关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现在在研究一个课题关于民事执行期限的,但是我对其相关规定不是很清楚,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最新民事执行期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普通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民诉解释126条、208条)
立案庭应当在决定立案并办妥有关诉讼收费事宜后,3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相关审判庭。
(审限管理规定第14条,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7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民诉解释286条)
【第三人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提交的起诉状(第三人撤销之诉)、证据材料以及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民诉解释293条)
【法院受理人数众多且无法确定案件的公告】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30日。
(民诉解释79条、民诉54条)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后交纳诉讼费的时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
(民诉解释199条)
【特殊案件按撤诉处理的再立案】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诉解释214条)(民诉124条)
【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的立案】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自失踪之日起满4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诉解释345条)
你好,是这样的。我朋友需要申请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请问大家自然人申请执行的期限最新规定?
[律师回复] 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叫申请执行。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附:《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以上是对自然人申请执行的期限最新规定的相关做答,希望满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最新申请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最新申请执行期限是两年的时间,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239条当中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并且在这两年过程当中,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都是适用于民事诉讼的中止中断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你好,我想帮我一个朋友咨询一下申请执行期限最新规定有哪些?具体是什么?最好是2017年的新规定。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申请执行期限最新规定有哪些?具体是什么?”,给您以下回答:
执行一般规定执行申请和移送执行措施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行异议 强制执行有期限吗,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对方一直不执行怎么办,接下来为您介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限2017怎么规定的有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第16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2.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4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执行期限最新规定是什么?
申请执行期限最新规定是两年的时间,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的当中明确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并且申请执行的期限的一些中止中断的问题,都是可以适用于诉讼时效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执行死刑的最新执行方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现代执行死刑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五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批准。 目前世界上被普遍采用的行刑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 ———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的氯化钾使心脏停止跳动。很多人认为,这是最人道的执行死刑的方式,也是目前最常用的行刑方式。 2、电椅:当使用电刑时,犯人被绑到一个特制的椅子上,行刑一般由三人或更多的人执行,他们面前各有一个电按钮,实际上只有一个按钮是连在电极上的。这样安排是为了解除行刑人的心理负担,因为谁也不清楚究竟是谁按动了真按钮。 3、毒气室:犯人被关进一间不锈钢制秘室里,当行刑开始时,行刑人打开一个阀门,液态氯化氢流到犯人坐的椅子下面的一个盘子里。接着向盘子里滴入氰化钾或氰化钠,从而产生氰氢毒气。目前,仍有几个州采用这种方式处死死刑犯。 4、绞刑:这是其中一种最古老的行刑方式。行刑前,犯人必须量体重,然后根据体重给犯人的腿部绑上重物,这是为确保犯人能立即被绞死。绳索套在犯人的脖子上,然后撤掉犯人脚下的支撑物。 5、枪决:这种行刑方式在西方国家没有固定的模式,大多数情况下,5名行刑人在犯人面前站成一排,向犯人开枪。为了确保行刑人不受到报复,其中一名行刑人的枪里没有子弹。这样,报复人即使知道5名行刑人的姓名,也难以分清到底谁的枪里没有子弹。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4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最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性别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区(县)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2020最新申请再审的期限多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再审的期限多久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二、人民不予受理的再审申请有哪些
1、上级人民对经终审的上一级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请再审或申诉案件,一般不予受理。但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提出新的理由,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及本规定

七、
八、九条规定条件的,以及刑事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可能被宣告无罪的除外。
2、人民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案件,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不予受理。
另外,人民对下列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1)人民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人民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3)人民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申请执行期限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最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性别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区(县)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4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现在已经58岁,还有两年就要退休了,但我还想为公司尽点力,所以想问一下2017年延长退休年限的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7:
2017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社部今日公布延迟退休时间表,最新延迟退休方法最早2022年实施!这样一算来对70、80后的影响很大。到底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是什么?退休年龄到底要改到几岁?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到底会影响谁?
我国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将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争取今年完成方案制定,后年正式推出,方案推出至少五年后。想退休?别着急,先等等,社会养老金缺口还需要你。(最新消息: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正副处级女干部60周岁退休)
一、延迟退休方案实施时间表:
2015年 指定延迟退休方案---gt;2017年 上报中央同意并公开征求意见---gt;2017年 公布方案---gt;2022年 最在实施时间
二、哪些人受到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的影响?
1、小于等于50岁的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2、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和男性工人(1967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
3、小于等于60岁的男性干部(196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
由此看出,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的是70后和80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每年延长几个月退休年龄,知道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三、如何理解渐进式退休年龄?
(注:下文系网传退休方案,仅供参考,具体方案请以官方为准)
以55岁退休为标准,假定每年延长退休时间为6个月,自方案实施起,逐年累计递增,直到达到新拟定的退休年龄。
假如每年延长退休时间2个月,1986年出生的小伙伴退休年龄将为58.3岁,到达新的法定退休年龄前,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将波及90后。按照现有预测,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是65岁。
超过执行期限可否重新起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超过执行期限可否重新起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当事人在诉讼时限内未向申请执行,不能再次立案。
如确已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不会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如再次,也会按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不予受理的规定不予受理案件。 基本上全部权利都已丧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本条是关于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
原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二十八条“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二十九条“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义务之日起计算”。 与原规定相比,此次修改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不再区分不同的当事人,统一适用同一个期间标准,即统一规定为两年。二是将申请执行期限由不变期间修改为适用民法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可以中止、中断,从而大大延长了申请执行期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最新国家赔偿申请期限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10w+浏览
刑事辩护
2018年最新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18年最新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前,最新担保期限按以下规定:  1、保证人与债权人在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保存期限为六个月。  2、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担保期限为债务清偿为止,视为约定不明,担保期限为两年。  实践中,双方可以就担保期限进行约定,但是大概限制在六个月至两年中。  另外,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担保,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执行担保,是指担保人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为担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向人民提供的担保。  
第二条 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财产担保或者保证。  
第三条 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提交担保书,并将担保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  
第四条 担保书中应当载明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暂缓执行期限、担保期间、被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担保方式、被执行人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时担保人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承诺等内容。  提供财产担保的,担保书中还应当载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等内容。  
第五条 公司为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提交符合公司法
第十六条规定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第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当向人民出具书面同意意见,也可以由执行人员将其同意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申请执行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条 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可以依照物权法、担保法规定办理登记等担保物权公示手续;已经办理公示手续的,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主张优先受偿权。  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担保财产的,人民应当准许,但担保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人民决定暂缓执行的,可以暂缓全部执行措施的实施,但担保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担保书内容与事实不符,且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  
第十条 暂缓执行的期限应当与担保书约定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人民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被执行人有便于执行的现金、银行存款的,应当优先执行该现金、银行存款。  第十二条 担保期间自暂缓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书中没有记载担保期间或者记载不明的,担保期间为一年。  第十三条 担保期间届满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人民可以依其申请解除对担保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四条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提讼向被执行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五条 被执行人申请变更、解除全部或者部分执行措施,并担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前成立的执行担保,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2018年最新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进行担保时按以上规定。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4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最新有限公司设立流程怎么走
[律师回复] 对于最新有限公司设立流程怎么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撇开设立人数的规定简单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组织。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股东是以自己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但公司需要以公司的所有财产承担债务。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综合上述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进行总结,有限责任公司大致有以下特点:
1、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具有的法人资格,能以法人的名义对外进行经济往来;
2、有限责任公司有的财产,且财产于股东;
3、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4、有限责任公司能够地承担责任,以公司的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三、最新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怎么走?
大体来说,有限公司设立应当具有(但不限于)以下程序:
1、制定公司章程。这是公司“旗帜”,设立公司必须要有公司章程。
2、认缴出资。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赖以生存的最初动力。
3、缴纳股款。
4、设立公司管理机构,如董事、监事等。
5、进行设立登记。对于登记,有需要走以下几步注册设立的流程。

一,核准名称。如果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名称必须申请预先核准。

二,提交资料。

三,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四,刻办公司用章。
目前,市场上有专门代理公司注册设立的相关机构或者人员,尽管他们办理会比较便捷,但是公司的设立流程本来也不复杂,因此在不赶时间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自己办理相关业务。公司设立成功后,就可以开展相关业务,但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
最新有限公司设立步骤怎么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撇开设立人数的规定简单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组织。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股东是以自己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但公司需要以公司的所有财产承担债务。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综合上述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进行总结,有限责任公司大致有以下特点:
1、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具有的法人资格,能以法人的名义对外进行经济往来;
2、有限责任公司有的财产,且财产于股东;
3、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4、有限责任公司能够地承担责任,以公司的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三、最新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怎么走?
大体来说,有限公司设立应当具有(但不限于)以下程序:
1、制定公司章程。这是公司“旗帜”,设立公司必须要有公司章程。
2、认缴出资。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赖以生存的最初动力。
3、缴纳股款。
4、设立公司管理机构,如董事、监事等。
5、进行设立登记。对于登记,有需要走以下几步注册设立的流程。

一,核准名称。如果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名称必须申请预先核准。

二,提交资料。

三,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四,刻办公司用章。
目前,市场上有专门代理公司注册设立的相关机构或者人员,尽管他们办理会比较便捷,但是公司的设立流程本来也不复杂,因此在不赶时间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自己办理相关业务。公司设立成功后,就可以开展相关业务,但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申请执行期限最新规定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