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分类方法具体有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
2)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这一类劳动关系目前居少数,但今后会逐年增多。
2、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常规形式:
1)即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
2)停薪留职形式。
3)放长假的形式。
4)待岗形式,下岗形式。
5)提前退养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
3、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可分为:
1)国有企业劳动关系。
2)集体企业劳动关系。
3)三资企业劳动关系。
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
4、按劳动关系规范程度划分,可分为:
1)规范的劳动关系,即依法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
2)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事实上以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情况。
3)非法劳动关系,如: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人员;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等情形。等等。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
劳动关系的确立,是当事人双方利益在法律上的保障,只要自己从事某项工作,肯定是要进行一定的利益保障,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国家的有关的法律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上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有关的当事人在了解一定的规定基础上,自己要积极的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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