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中,【原告A】与【被告B】在湿拌砂浆购销合同履行上产生纠纷,最大的证据难题在于如何证明违约金约定的合理性。【被告B】拖欠数万级别货款未付,一审虽判决其支付货款和违约金,但【被告B】不服上诉,认为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且【原告A】未举证证明实际损失,要求按LPR计算违约金。这种情况下,证明违约金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成为胜诉关键。杨国鹏律师接案后,没有局限于常规的证据收集,而是深入研究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
杨国鹏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4年法律实务经验。在这14年里,他始终保持年均承办案件逾百件的办案强度,累计代理案件量已超1300件,专注于民商刑交叉领域、公司治理及知识产权领域,尤其擅长处理跨领域、高难度的复杂疑难案件。此次二审审理中,杨国鹏律师精准把握上诉人的上诉核心争议点,迅速制定出针对性的应诉策略。他结合双方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进行抗辩,指出案涉合同的违约金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按一审认定标准计算的违约金总额未超出上诉人主张的上限,其主张按LPR计算无合理依据。在接案后不久,杨国鹏律师就完成了对案件的全面梳理和应诉策略的制定,展现出了其在关键时间节点完成高难度动作的能力。
同时,杨国鹏律师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论证一审违约金认定的合法性。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功说服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接案到结案,杨国鹏律师高效推进案件进程。在整个二审过程中,他为【原告A】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原告A】在杨国鹏律师的代理下,无需过多操心案件的具体流程,杨国鹏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原告A】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此次案件的胜诉,不仅确保了【原告A】顺利收回拖欠货款,更捍卫了其依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利息损失。杨国鹏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实力,为当事人提供了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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