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扣留时间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8-12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5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交通事故车辆扣留时间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留时间是多久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二、交警队立案后什么时候可提车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交警队立案后最长30日可以取车。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在实际对交通肇事进行处理的时候,结合到肇事情况的不同,有些案件比较轻微,但有些却相对要复杂一些。对于那种复杂或者造成了严重损害结果的交通肇事,自然处理起来也就要麻烦一些。往往交警对涉事车辆进行扣留之后,就要作出一定的检验、鉴定,自然在这方面耽误的时间就比较久,那么扣车期限也要长一些。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车辆扣留时间是多久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2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7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0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2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2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0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淮安152****957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760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7****569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扣留车辆的扣留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营运车辆能扣留多久
[律师回复] 根据交通事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最长可扣三十几天的车。你的车辆是营运车,如果你不是全责的话,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交警扣车,是为了进行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事故的责任。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责任认定出来,就能提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扩展资料:相关条例: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非法营运车辆扣留的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营运车辆暂扣期限 早已实施的《行政强制法》与目前打击非法营运手段存在矛盾 早已执行的《行政强制法》规定,暂扣非法营运车辆最多不能超过60天,而60日后来领车却不用缴纳罚款。到期领车不缴罚款执法威慑力将下降 《行政强制法》对交通执法手段、执法程序还是执法文书、强制执行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时间上非常紧迫,如《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而按照此前的规定,暂扣非法营运车辆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如果违法者没有缴纳罚款,其违法车辆就可以一直扣下去。开小汽车进行非法营运可以处3万到10万元的罚款,不少车主由于罚款金额过高,都不太愿意缴纳罚款拿回车辆。按照新规,暂扣非法营运车辆最长不能超过60日,如果当事人钻了空子,都等到60日后来领车而不缴纳罚款的话,执法的威慑力将会大大降低。 《非法营运处罚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后车辆后车辆扣留多久
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的弟弟因为肇事逃逸被抓了,车也被扣了很久,现在我想知道怎么把车提出来,请问一下肇事逃逸车辆能提出来吗?
[律师回复] 对车子的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即一般的责任认定书出来,就能提车。
交通处理程序(2008)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工作规范(2005)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并由检验机构出具“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自送达当事人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无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等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并经公告三个月不来接受处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对无牌证、无检验合格标志、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的规定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后车辆扣留时间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二十天,如果因为某种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日期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所以这两种情况就是以上说的扣留日二十三天,以及六十三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后交警会把你的车提到派出所扣留,那么交通肇事车辆扣留时间一般来说是多久呢?
[律师回复] 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
出了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一般交通事故,其扣押时间为30天,特殊情况除外。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以下由为您整理介绍。
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交通事故车辆的扣押分两种情况:
一般情况:
调查结束之日起3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调查结束之日起(申请重新鉴定的)55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有异议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期限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特殊情况:
调查结束之日起7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调查结束之日起(申请重新鉴定的)135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有异议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期限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后车辆扣留时间是多久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后车辆扣留时间是多久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以法扣留车辆,车辆行驶证能否被扣?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没有任何单位可以扣留机动车行驶证。扣了行驶证车就没有办法上路了,干脆就扣车了,所以只有扣车的,不会扣行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3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扣留车辆,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纠纷扣留车辆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 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四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五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第 (一)项)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因经济纠纷非法扣押车辆并私自处理构成什么罪名 1、因经济纠纷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犯罪。 2、债务人可以到要求扣押人返还,并主张因此带来的损失。 3、既然是因为经济纠纷引起,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留机动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车辆被扣留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纠纷扣留车辆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 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四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五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第 (一)项)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因经济纠纷非法扣押车辆并私自处理构成什么罪名 1、因经济纠纷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犯罪。 2、债务人可以到要求扣押人返还,并主张因此带来的损失。 3、既然是因为经济纠纷引起,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留机动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后车辆扣留时间是多长时间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交通事故后车辆扣留时间是多长时间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最近我的好朋友开车出去的时候不小心发发生了交通事故,所以我想知道一些有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车辆会扣留多久的相关信息
[律师回复]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3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车辆被扣留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纠纷扣留车辆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 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四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五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第 (一)项)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因经济纠纷非法扣押车辆并私自处理构成什么罪名 1、因经济纠纷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犯罪。 2、债务人可以到要求扣押人返还,并主张因此带来的损失。 3、既然是因为经济纠纷引起,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留机动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交通事故车辆扣留时间是多久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