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慧律师自2014年投身法律行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民事、刑事领域成功办理案件800余件。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她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公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在刑事辩护方面,精准辩护助力当事人降低量刑;合同纠纷案件里,高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杨慧律师在核心业务领域有着显著的专业优势。在婚姻家事领域,她处理离婚纠纷时调解效率极高,凭借丰富的财产分割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财产份额。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她有着丰富的低龄儿童抚养权争取经验,能够破解抚养权变更的难点,有效追索抚养费并进行强制执行,还擅长精细化约定探视权。在原配维权/财产追回方面,她帮助原配累计追回大量财产,为当事人保障了合法权益。在婚恋财产纠纷中,她处理“被小三”、恋爱大额赠与返还等案件经验丰富,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当事人角色:原告代理人。
案情简介:王XX(女)与李XX(男)于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姻期间,李XX因性格暴躁、酗酒,多次因家庭琐事对王XX实施殴打、辱骂。2025年3月,在一次激烈冲突后,王XX报警,公安机关依法向李XX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此后,李XX未有实质改变。2026年1月,王XX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法院。
核心诉求:1.判决准予离婚;2.婚生子由王XX直接抚养,李XX支付抚养费;3.李XX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案件难点:
1.需证明李XX的行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并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2.要争取法院支持王XX作为无过错方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
律师策略:
杨慧律师首先收集了王XX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等证据,以证明李XX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等法律规定,向法院阐述实施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在庭审中,运用谈判和诉讼技巧,强调李XX的行为对王XX和孩子造成的伤害,以及对家庭关系的破坏。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主张王XX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X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对王XX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并经公安机关告诫后仍未改正,其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准予离婚。关于子女抚养,考虑到李XX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属于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婚生子由王XX直接抚养,李XX依法支付抚养费。同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李XX向王XX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金。
典型意义:
1.明确了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2.施暴方在子女抚养权归属上可能面临不利推定,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3.无过错方依法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得到司法支持,彰显了法律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
4.为类似的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提供了参考,鼓励更多受害者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慧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她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杨慧律师将继续秉持“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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