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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范某与被告孟某、XX公司签订《棉花采购投资合作协议》,范某依约支付300万投资款。结算后,孟某应支付75万及逾期利息,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但还款期限届满,二被告均未履行付款义务。范某多次催讨无果,案件陷入困境。
此时,案件交到了来自内蒙古阿拉善盟的彭佩荣律师手中。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件,在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于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彭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以协议为依据、以连带担保为保障”的诉讼策略。她指导原告收集并整理了《棉花采购投资合作协议》、转账凭证、《收据》、结算《协议》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投资关系、投资款交付、结算债务确认以及担保责任约定。
考虑到被告可能转移资产、判决后难以执行的风险,彭律师在起诉同时,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她指导原告提供明确财产线索,并协助办理保全担保手续,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相关账户和资产。
庭审中,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彭律师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展示全部证据原件,依据《民法典》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定,论证XX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相关协议合法有效,孟某违约,XX公司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判决孟某支付75万及逾期利息,XX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申请费由二被告承担。在彭佩荣律师的努力下,范某成功全额追回投资款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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