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必朗律师是广东优粤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服务于广东佛山地区,深耕刑事领域。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在刑事、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
郭某某是未成年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初期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偏重,面临实刑处罚风险。黎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郭某某,查阅卷宗,收集其系初犯、偶犯等从轻情节。他主动对接办案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对郭某某判处缓刑,并封存犯罪记录。
刘某某因涉嫌盗窃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审被数罪并罚判处实刑,家属不服,二审委托黎律师。黎律师复核卷宗,发现盗窃罪证据不足,撰写辩护词与法官沟通,二审法院撤销盗窃罪定罪量刑部分。
林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面临无期徒刑、死刑风险。黎律师侦查阶段介入,发现其案发时精神状态异常,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查实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制定重罪轻辩策略,最终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肖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立案侦查,黎律师发现其涉案情节轻微,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提交申请和法律意见,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案件最终未移送审查起诉。
简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拘留,黎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介入,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沟通,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简某某被取保候审。
张某某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被羁押,黎律师指导其赔偿取得谅解,申请取保候审成功。审判阶段,黎律师开展庭审辩护,张某某被判处缓刑。
文某某交通肇事即将被刑拘,黎律师提前介入,协助其赔偿取得谅解,办理取保候审,审判阶段围绕从轻情节辩护,文某某被判处缓刑。
赵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诉,黎律师认定其符合不起诉条件,撰写法律意见书与检察机关沟通,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孙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且有前科,黎律师挖掘有利辩点,向法院论证符合缓刑条件,孙某某被判处缓刑。
陈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检察院量刑建议五年有期徒刑,黎律师反驳,列举从轻情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关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辩护阻力大,黎律师审判阶段梳理从轻情节,发表辩护意见,关某某被判处缓刑。
李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五千余万元,黎律师从多维度辩护,指导其退赃退赔,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黎必朗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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