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韩某盗窃案二审中,张相奎律师重申一审中关于从犯、盗窃数量存疑等辩护观点。他凭借专业知识指出,一审判决对每次盗窃0.4吨的认定缺乏客观过磅记录,仅凭同案犯估算及被害单位推测,证据不足;且韩某系被动参与,应认定为从犯。然而,二审法院经书面审理,认为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虽然本案二审未能改判,但张相奎律师坚持对证据严格性的要求,充分履行了辩护人职责,迫使法院对一审证据进行复核,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这也体现了他“专业精进崇德尚法”的执业理念。张相奎律师曾获营口市西市区优秀政协委员等荣誉,这些荣誉见证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与担当。
除了刑事辩护,张相奎律师在合同诈骗案中也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在任某某合同诈骗案中,公诉机关指控任某某等人帮助公司骗取融资租赁公司贷款。任某某被指定由张相奎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相奎律师全面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鉴于任某某认罪认罚,他提出任某某系从犯,有自首情节,无实际获利,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院从宽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建议,使任某某获得相对较轻的刑罚。张相奎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通过精准论证法定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再次体现了他“专业精进崇德尚法”的理念。
在罗某某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中,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胡某1、胡某2不服一审附带民事部分判决,委托张相奎律师作为二审诉讼代理人。张相奎律师分析案件后提出,胡某2出借车辆时已尽到一般注意义务,罗某某吸食毒品系借车后临时行为无法预见,且一审判令车辆出借人承担30%赔偿责任过高。二审法院虽维持了胡某230%的赔偿责任比例,但改判胡某1不承担责任。张相奎律师成功将胡某1从赔偿责任中剥离,避免了其个人财产的损失,同时在二审中充分阐述了出借人的注意义务边界,为类案中车辆出借人的责任认定提供了参考。
张相奎律师执业十余年,承办案件几千件,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民商事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果。他始终秉持“专业精进崇德尚法”的理念,无论是在证据严格性要求极高的刑事辩护中,还是在复杂的合同诈骗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里,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负责的法律服务,为处理此类交叉案件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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