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翔律师执业第11年时遇到了此案。被告A和被告B未经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授权,私自生产、销售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到十余万元,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被告A案发后被羁押,随后委托孟翔律师为其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在处理这个案件时,孟翔律师展现出了他侧重于证据链整理的办案风格。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时,他协助当事人向被害单位进行大额赔偿,并取得了正式的谅解书,为从轻处罚奠定了核心证据基础。
孟律师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对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进行逐项论证,形成了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让法院充分认可当事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此外,他还结合案件金额与司法解释标准,合理主张罚金区间,推动法院作出合理的罚金判决,兼顾法律效果与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
孟翔律师长期认为,在刑事辩护中,精准把握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至关重要。法院最终采纳了孟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实现了“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
从孟律师长期处理刑事辩护类纠纷的观察来看,企业和个人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涉及法律纠纷,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收集证据、梳理案件事实,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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