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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大型央企追讨“超付工程款”的案件中,该企业承接工程后,采取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让实际施工人吴XX借用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施工。而后,企业以付款超约定价款为由提起诉讼。当吴XX陷入困境时,他找到了山东济宁的陈颖律师。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厘清真实施工关系。该企业拆分合同的操作,使得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劳务公司仅为名义签订方,而吴XX虽借用其名义,但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等工作,是实际施工人这一事实需有力证明。且企业坚称付款超合同约定,要求返还“超付工程款”,给我方辩护带来巨大压力。
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她先是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收集证据并进行论证。指出吴XX虽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但实质上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她还强调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是企业与吴XX,劳务公司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在庭审中,陈颖律师多次阐述这些观点,用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进行有力辩护。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让吴XX松了一口气。
另一起案件中,张XX涉嫌诈骗类犯罪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陈颖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围绕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等情节展开辩护。最终,法院判处张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且将原拟判处罚金从12000元降低至6000元。
这两起案件中,陈颖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她总能找到关键突破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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