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样本包括哪些条款?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525人
专家导读 行政处罚样本包括当事人姓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种类和履行方式等条款。违法依据写明违反法律的具体条款。一般是禁止性或义务性条款。处罚依据要求写明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一般是法律责任条款,没有相应法律责任条款的不得处罚。
行政处罚样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行政处罚样本包括哪些条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一案,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

(违法事实与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认为:当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行为已违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___________ 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或 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最重要的执法文书,也是最终对管理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的法律文书。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符合相关文书的要求,特别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或者做出从重、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都必须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待清楚。行政处罚告知书名称、文号及送达时间也应该在处罚文书中说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综上所述,酒驾是常见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可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制订行政处罚书,要在里面对被处罚人姓名、违法过程、触犯法律条文、处罚手段及救济方式写清楚。被处罚人拿到决定书后,不服的话,可以在半个月内发起复议。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9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处罚样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键咨询
  • 145****72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6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3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7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0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1、公正、公开原则。2、相对人参与原则。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5、一事不再罚原则。6、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原则。7、效率原则。
10w+浏览
行政类
同事为了应酬喝了很多酒来着,开车被抓住了,罚款了200,那么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的呢
[律师回复]
一、适用范围:
除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外,均适用一般程序。
二、处罚实施程序:
1. 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执法人员首先填写《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立案登记表》。
2. 调查取证: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及其它相关证据。
3. 调查报告:执法人员应在7日内调查终结,并向法制机构提交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
4. 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 事先告知:决定处罚的,由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7日内送达;属于听证的案件同时下达听证告知书。
6.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7日后,当事人无异议或不成立,由法制机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本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到本部门财务领取罚没票据交执法人员送达。
7. 执行:被处罚人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者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8. 强制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90日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履行的,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听证程序
1. 适用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2. 步骤
① 告知当事人有在3日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② 当事人决定是否要求听证。
③ 环境保护部门在听证的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征的时间、地点。
④ 听证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么的除外)。
⑤ 环境保护部门确定主持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持人回避。
⑥ 当事人可亲自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⑦ 举行听证:调查人提出当事人违反环保法规的事实、证据、依据和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环保案件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听证结束后,继续一般程序中的审查并做出决定的程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处罚以上以下包括本数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处罚以上以下包括本数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处罚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有哪些?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强制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接到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当场罚款行政处罚的条件包括什么?
当场行政处罚的,执法的主体以及被执法的相对人都是要适当的,并且案件也是比较轻微的。适用当场处罚程序,此时为办理治安案件带来了许多方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场行政处罚也是存在较大局限性的。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三、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一)一般规定
1、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
2、原则上,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3、应当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二)罚款的收缴原则上,作出罚款决定的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作出处罚决定的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对上述原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当场收缴罚款的条件和收缴办法办理。对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返还。
(三)行政强制措施除经申请和批准当事人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的以外,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1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叔叔在行政单位上班,是公司的高管,现在出了点事故要被处罚,咨询下免于行政处罚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作了规定。《行政处罚法》之所以作出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在我国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如果用较轻的处罚能够达到目的,那么采用较重的处罚事实上会扩大处罚成本。
其次,恰当地使用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更容易使人改过自新。再
其次,违法行为客观上有情节轻重之分,有危害大小之别,如果处罚不分轻重,不管三七二十一皆打五十大板,既不能体现过罚相适应的原则,也不公正。
最后,根据情节、后果轻重来处罚,更能够发挥行政处罚催人向善的导向作用,更能够体现行政处罚的法规制定初衷。   但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难看出,决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而不完全取决于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内选择较轻的处罚方式,或者在允许的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第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不仅使已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所减轻,而且表明行为人已经知错改错,而不是文过饰非。如不从轻或减轻处罚,会堵塞了违法者的“自新”之途。   第二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这种情况是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实施违法行为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这些人从主观上看是不完全愿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客观上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小。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之所以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被胁迫人实施违法行为并非行为人主动的意思表示,而是一种被动行为,客观上处于意志相对不自由状态。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胁迫者往往承担更重的责任,从该违法事件整体来看,并不违反“过罚相适应”原则。   第三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这种情况是指当事人以实际行动对违法行为予以补救,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包括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向行政机关主动提供材料和线索,积极做有关当事人的工作,使行政机关的查处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立功可以赎过,目的在于激励违法行为人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可见,将这种表现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理由,主要是基于行政处罚政策上的考虑。当然,违法行为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并有立功表现,表明其主观恶意减轻,行为人对自己的法定义务已有所认识和重视,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也是符合“过罚相适应”原则的。   第四是有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由于上述3种情形不可能概括所有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故本项规定为某些特殊情形留有余地。现实中对此项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最易产生偏差和错误。因此,执法人员不能只注意此项规定中“其他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而忽视了其中的“依法”两个字。   正确理解此项规定,应该解释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这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行政处罚法》实施之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仍然有效。如《行政处罚法》实施时仍未失效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已于2008年废止)第十七条规定:“投机倒把情节轻微或者行为人主动交代、检举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二是《行政处罚法》实施之后法律、法规、规章仍然可以对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作出特别规定。如2000年7月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不予处罚应理解为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考虑到某些法定情形对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情况。免予处罚过度适用,会造成“执法疲软”,所以对免予处罚必须规定法定条件。根据本条规定,免予处罚必须同时具备3个要件:违法行为轻微,行为人有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事实存在,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就不能免予处罚。   应该引起注意的是,对经济困难的违法当事人,不能因收缴其罚款难度大,为了提高结案效率,而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经济困难”不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法定条件。对经济确有困难、一时难以缴纳罚款的当事人该如何处理?《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处罚减轻的条件包括什么?
行政处罚减轻的条件包括:主动消除违法后果、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的等情形。在我国的行政那个机关的行政行为的规定中,行政处罚对于行政相对人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所以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要谨慎。
10w+浏览
行政类
我父亲是负责行政处罚的执行者,他说要根据具体的原则进行执行,我不懂,想知道,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基本含义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含义包括实施处罚的主体法定、处罚权的范围法定、处罚程序法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处罚原则
  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三公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  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
  处罚公平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
  适应违法行为原则  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1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行政处罚包括哪几种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7种: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包括公民或者是法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客观存在;同时对于适用的主体是属于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还有对于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是没有超过追究的时效。
10w+浏览
行政类
劳务合同中的行政处罚包括的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按照《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劳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用人单位违法裁员,除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处罚,与裁员相关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2、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小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3、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罚款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1)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3级以上劳动强度的劳动;
(3)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3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及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5、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2‰的滞纳金。
6、用人单位违法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商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7、劳务派遣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1000元以上5O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8、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9、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样本包括哪些条款?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