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标权纠纷案例中,佛山市某电气有限公司起诉南通某置业有限公司,认为其在工程项目中使用带有“南通松”标识的开关面板构成销售侵权商品行为,并要求拆除侵权产品及赔偿经济损失。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律师代表南通某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抗辩。王丹律师指出,该公司作为开发商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发包工程,未唯一指定被诉侵权产品,且已尽合理审查注意义务,符合合法来源抗辩条件。二审法院虽认定该公司行为构成“销售”侵权商品,但支持了合法来源抗辩,免除其赔偿责任,对已交付小区不再判令拆除。根据王丹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办案经验,此类案件中,合法来源抗辩是重要的应对策略,企业需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
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中,南通XX公司起诉海门XX某纺织品厂等,认为其生产、销售的“中空透气坐垫”产品外观设计与涉案专利近似,侵害了专利权。王丹律师代表海门XX某纺织品厂提出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抗辩意见,指出涉案专利坐垫前端中部呈梯形状拱起,而被诉侵权产品对应部位为凹陷设计,该区别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该观点,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还有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南通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王丹律师代表海门XX某纺织品厂提出不侵权、现有设计和合法来源等抗辩理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认定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不相同也不近似,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
常见风险在于企业可能因对知识产权法律规定不了解,在使用他人商标或生产类似外观设计产品时,面临侵权指控和巨额赔偿。错误做法包括未对产品来源进行严格审查、未及时进行专利检索和分析等。
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律师建议当事人注意,在经营过程中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商标和专利的检索和分析,避免侵权风险。遇到侵权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合理运用合法来源抗辩、不侵权抗辩等策略。
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律师的重要性。企业和个人在面对知识产权问题时,应积极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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