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扬超律师是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为委托人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在婚姻家事领域,他妥善处理多起离婚案件,高效完成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判定;在合同事务方面,成功解决众多合同纠纷,保障了当事人的合同权益;劳动争议案件中,为劳动者争取到合理的赔偿;债权债务领域,帮助债权人追回大量欠款。
卢扬超律师在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有着显著的专业优势。在婚姻家事方面,他处理离婚案件时,能够高效调解,精准进行财产分割,在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上有着丰富的经验。比如在一些离婚案件中,他能快速厘清财产关系,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财产份额,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取上也能从多方面为委托人提供有力支持。在合同事务领域,他对各类合同的条款解读精准,善于从合同中找到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关键点,处理新房或二手房买卖、购买集资房、逾期交房办证等房产合同纠纷时得心应手。劳动争议方面,他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能为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工资待遇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债权债务领域,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帮助债权人追回应收账款。
下面为大家介绍卢扬超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案件类型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许XX为原告,是厂房的实际使用人;被告为何XX,是厂房的房东。
案情简介:201x年10月,原告许XX通过转租方式承租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面积约1650平方米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成立公司。但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然而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长期协商未果。何XX已与政府签订《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取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但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核心诉求:许XX要求何XX支付其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案件难点:一是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赁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这会影响许XX的补偿请求权;二是何XX拒绝提供评估报告,导致许XX难以确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三是何XX提出“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
律师策略:卢扬超律师首先厘清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然后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接着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1248.29平方米),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最后针对何XX提出的抗辩,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并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案件结果: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最终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典型意义:一是在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实际使用人仍可依据事实租赁关系和实际投入主张补偿权益,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二是律师主动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能够打破对方拒不提供证据的僵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权益;三是精准核算补偿金额,结合测绘数据与政策标准,避免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导致败诉风险;四是在合同无效背景下,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为最大化维护客户利益提供了有效的思路。
在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较为常见。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合同效力、拆迁补偿分配等复杂问题。卢扬超律师处理该案件的经验表明,在面对合同无效的情况时,不能忽视实际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梳理法律关系、收集关键证据、精准核算补偿等方式,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补偿。同时,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会综合考虑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这对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司法实践中处理类似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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