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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武侯区,原告何某与被告马某因抚养纠纷闹上法庭。何某与马某于2023年3月24日协议离婚,婚生子由马某抚养。何某称马某忙于事业频繁出差,无暇照顾孩子致其学习成绩下降,且自己无再育打算,作为老师有更多精力照顾孩子,遂请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马某每月支付8000元生活费及承担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半。
顾丽媛律师于2023年接受被告马某委托。她自2018年正式执业,至今已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数百起,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擅长处理抚养权纠纷等各类婚姻家事问题,这与本案抚养权争议的需求高度匹配。
接案后,顾丽媛律师首先调查了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发现原告提出的孩子学习成绩下降等情况缺乏足够证据支持。因为发现这一疑点,她进一步分析孩子在现环境下的成长环境,结合自己在婚姻家事领域形成的成熟办案思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孩子在马某的抚养下能够健康成长。同时,作为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她积极参与法院主持的调解协商,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为双方提供合理建议。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婚生子由马某直接抚养,抚养费由马某负担;婚生女由何某直接抚养,马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何某每月可探望婚生子三天,寒暑假有一定时间与孩子共同生活;案件受理费由何某承担。在结案前,顾丽媛律师提交了相关的代理意见,为调解结果提供了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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