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纠纷发生后,许多当事人往往陷入不知如何应对的困境。尤其是刑事犯罪案件,罪名定性、证据梳理和法律适用等问题错综复杂,让当事人和家属感到迷茫无助。而李建鹏律师凭借其独特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总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
以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为例。原审法院认定M某(甲X)与乙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新闻工作者身份敲诈勒索多家单位钱财,甲X参与敲诈勒索5起,金额38.3万元,还另犯非法经营罪。甲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甲X不服提出上诉,并委托李建鹏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
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罪名定性错误,甲X与乙X作为受聘于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钱款,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X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即使构成犯罪也应认定为受贿罪。二审庭审中,李建鹏律师结合证据和法律适用充分论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意见,将甲X的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数罪并罚后总体刑期从十三年六个月降至九年。
李建鹏律师能如此出色地办案,得益于他的复合背景。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参与办理多起重大案件。这种经历让他兼具公诉人与辩护律师的双重视角,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争议分析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他在工作中养成了精细化阅卷、证据链重构、剖析法律适用争议等习惯,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
在另一起串通投标罪案件中,被告人甲私下联系多家公司拟围标,后收取乙39万元退出投标。公诉机关认为甲、乙构成串通投标罪。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串通投标的前提不成立、甲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无非法手段等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了部分意见,虽甲仍被定罪,但仅判处罚金,有效限制了罪责范围。
李建鹏律师总是在复杂的案件中冷静分析,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法律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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