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打官司的时候,原告这边准备了一堆证据,盼着能早点开庭解决问题,可被告那边却耍起了心眼儿。有的被告故意不接法院的电话,也不领传票,就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拖延时间。这可把原告急坏了,好好的诉讼进程就被这么打乱了。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应对办法。
一、法院的常规送达方式
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一般会先尝试直接送达。也就是派工作人员把传票送到被告手中,让被告签收。要是被告不接电话,法院工作人员可能会上门送达。比如,法院工作人员会按照被告登记的地址去被告家里,当面把传票交给被告或者其同住的成年家属。如果被告本人不在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了传票,也视为送达成功。但要是被告故意躲着不见,工作人员多次上门都找不到人,直接送达就行不通了。
二、留置送达的操作
当直接送达遇到阻碍时,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就是在被告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传票的情况下,法院工作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被告的住所,即视为送达。举个例子,如果被告不开门,法院工作人员可以请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到场见证,把传票留在被告家门口,拍照记录,这样就完成了留置送达。
三、公告送达的运用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传票,法院就会采用公告送达。法院会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期限(通常是60日),即视为送达。比如,法院在报纸上刊登了送达传票的公告,60天后,就默认被告已经收到传票了。
四、缺席判决的情况
被告经过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就算被告故意不接电话、不领传票,拖延时间不来参加庭审,法院也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比如,原告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欠款的事实,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会依据证据判决被告还钱。
官司进行到这一步,即便法院作出了判决,后续还可能出现新的状况。比如被告拒不执行判决,或者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这些情况处理起来也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时候,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不会打包票,也不会做虚假承诺,而是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出谋划策,帮你应对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让你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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