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某某自2004年3月入职宁德市XX公司从事后勤工作,直至2024年2月退休。然而,公司存在社保欠缴情况,养老保险有补缴但仍有漏缴,医疗保险也未足额缴纳。退休后的陈某某面临养老金损失和自行补缴医保费的问题,向公司主张赔偿无果后申请仲裁,却被仲裁委以不属于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陷入了维权困境。在这样的情况下,陈某某委托了福建宁德冯从福律师为其维权。
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扎实,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深耕福建宁德地区,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多个领域,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其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深受业界及客户认可。同时,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是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专业形象获广泛好评。
面对此案,冯从福律师精准区分两类诉求。他深知养老保险差额损失虽系被告欠缴所致,但依据现行司法实践,社保补缴及待遇差额属行政范畴,法院大概率会以不属于民事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于是,他提前预判风险,将重点放在争取医保返还部分。
在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冯从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将“返还垫付医保费”的请求权基础从劳动争议创造性地转为不当得利,成功将案件纳入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避免了被整体驳回的结果。这一诉讼路径的转换,体现了他在法律运用上的灵活性和创新性。
为了确保案件胜诉,冯从福律师准备了充分的证据。他收集了原告自行缴纳医保费56862元的凭证、退休证明、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使法院能够清晰认定垫付事实及金额。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提出超过仲裁时效的抗辩。冯从福律师从“办理退休之日(2024年2月)才是损失实际发生之日”及“缴纳医保费之日(2024年5月15日)起算”等角度进行精细论证,结合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成功说服法院认定未超时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
此外,冯从福律师准确援引地方性医保缴费比例规定,将56862元中单位应承担的80%计算出来,得到法院全额支持,避免了按比例酌减的风险。虽然养老保险差额部分被裁定驳回,但他并未因此放弃整体案件,而是集中火力攻医保返还,最终为当事人挽回45489.6元损失,体现了务实、高效的代理策略。而且,案件受理费仅5元(减半收取)且由被告负担,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福建宁德冯从福律师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灵活的诉讼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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