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战军律师现任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多起刑事辩护案件,让众多当事人重获自由与公正。他在强奸罪、被诬告强奸、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等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为当事人避免了冤错案件的发生,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王战军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与取保候审事宜上有着独特的优势。他以证据审查、程序辩护为核心,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能够精准地察觉指控中的漏洞或不实之处。他善于运用灵活多元的法律策略与沟通艺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为当事人构建最坚实的防线。
下面以李XX涉嫌强奸罪一案为例,详细介绍王战军律师的辩护过程。
案件类型为强奸罪刑事案件,当事人李XX为被指控方。李XX与被害人刘XX系事前已确立的男女朋友关系,二人相处融洽,日常保持密切联系。2024年夏天,双方因日常相处中的琐事产生分歧,发生争执,情绪均较为激动。次日凌晨,刘XX前往李XX暂住酒店协商矛盾,期间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后刘XX报警称被李XX强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依法立案侦查,经侦查终结,于2025年2月以李XX涉嫌强奸罪为由,向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李XX的核心诉求是证明自己无罪,免除刑事追诉,维护自身的人身自由和名誉权。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其一,案发前李XX与刘XX系稳定男女朋友关系,案件起因系情侣间日常矛盾引发的争执,并非李XX主动实施的突发性侵害行为,这使得案件的定性较为复杂。其二,李XX的供述与刘XX的陈述在核心事实细节上存在重大差异,尤其是关于是否存在“违背被害人意愿”“实施强制行为”等强奸罪认定的关键情节,双方陈述无法相互印证,且均无充分旁证支持自身主张。其三,案发现场监控视频仅能记录双方进出酒店房间的时间及外部活动情况,无法完整还原房间内的具体经过,无法直观判断事件真相及是否存在强制行为。其四,双方案发后虽均有体表轻微伤痕,但该伤情的具体形成时间及具体成因,未能通过法医鉴定、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明确,无法直接作为认定李XX实施强奸行为的核心依据。
针对这些难点,王战军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为法律依据,即强奸罪的成立需同时具备主观上具有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行为的故意和客观上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足以压制妇女反抗的强制手段,且需有充分、完整的证据予以佐证。在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中,王律师多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重点阐述本案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既不能充分证明李XX具有强奸的主观故意,也不能证实其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足以压制妇女反抗的强制手段,其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亦未达到刑事起诉的证据标准,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检察机关经两次补充侦查后,充分采纳了王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公安机关认定李XX涉嫌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解除了对李XX的监视居住措施,案件中被扣押的财物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至此,李XX被依法免除刑事追诉,其人身自由、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首先,对于类似情侣间因矛盾引发的所谓“强奸”指控案件,要充分考虑双方的关系和案件的起因,不能仅凭一方的陈述就轻易定罪。其次,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在认定强奸罪时,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再者,辩护律师在案件中应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精准的证据审查和法律解读,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后,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遵循证据标准,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罪等刑事案件的处理需要严谨的证据审查和准确的法律适用。王战军律师的成功案例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随着法治的不断完善,对于证据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更加注重事实和证据,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王战军律师的专业辩护,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刑事辩护在保障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了司法实践朝着更加公正、公平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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