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一位民营企业家钱某,因企业无力归还银行贷款,被银行以骗贷罪起诉至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2012年9月,钱某所在的江西某某木业有限公司,拿着与上高某某人造板厂签订的虚假采购合同,向江西某银行申请并获得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先还再续贷。同时,江西某公司原本与湖北公司有装修工程合同,后终止,但钱某仍用此合同向宜春市某银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后续还款情况不佳,截至2019年7月,两笔贷款都有大量本金和利息未还。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和钱某构成骗取贷款罪。钱某一方则坚称这是正常贷款,贷款材料虽有些不实,但主要材料真实,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
从法律职业的角度看,承办民营企业家这类刑事案件经验丰富,做了多年各类纠纷案件的她,应对此类情况已有成熟策略。该律师仔细研究公诉机关的每一项证据,成功找到了检方证据中的漏洞。经过全面、多角度的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观点,钱某获得了缓刑判决。
另一起案件则发生在浏阳市某铁粉厂和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之间。2015年左右双方开始业务往来,有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约定了铁粉和特铁粉的单价、交货地点、运输方式、验收标准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其余业务通过电话下单。业务期间,铁粉厂发货,食品公司仓库主管签收,食品公司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进行了两次结算,确认食品公司仍欠货款。2017年双方继续交易,未再签合同,食品公司收货后仅支付5万元,铁粉厂多次催款无果后起诉。
由于这是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该律师凭借执业至今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在合同纠纷案件方面占比约60%的经验,注重搜集双方交易往来的各种证据,如合同、发票、入库单等,梳理出清晰的交易习惯和价格体系。庭审中,结合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交易习惯,合理主张相应的货款和逾期利息。最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确定单价,判决食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在这两个案例中,该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独特作用。在民营企业家骗贷案中,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对证据细致入微的审查,精准地找到了检方证据的漏洞,通过全面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多维度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里,该律师擅长组织证据,以双方完整的交易往来证据为支撑,准确适用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挽回了损失。
从司法实践来看,对于骗取贷款罪的认定,法院注重审查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若检方证据存在漏洞,无法确凿证明犯罪事实,不会轻易认定罪名成立。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普遍认可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时,可依据交易习惯来确定权利义务,这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普通人在面对骗贷指控、合同货款纠纷等法律困惑时,都能从上述案例中得到启示。这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凭借其深厚的实务积淀、丰富的证据组织能力、恰当的关键时机把握以及对法律适用的精准运用,能够为面临各种法律难题的当事人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