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
2、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
3、要采用书面形式。
4、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关于约定的方式,本条第一款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夫妻财产约定采取要式主义主要是基于证据上的考虑,目的还是为了私权的保护,方式的欠缺并不害及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没有必要将其解释为强制性规定。
当然如果夫妻以口头形式作出约定,事后对约定没有争议的,该约定也有效。夫妻以书面形式对其财产作出约定后,可以进行公证。
二、复婚手续如何办理?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婚前财产约定的格式和内容这不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具体来说,就是把两个人共同协商的结果最终呈现在书面协议上就行了,但除了对财产的约定,最好对以后生活过程当中产生的债务,也进行清楚的约定。可是,婚前,对财产的书面协议具备法律效力的话,自然要满足公平,自愿,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