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离婚的财产分割,总体来说与一般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应遵循的原则是一致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原则和方法作出了明确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六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修正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夫妻两个人共同生活到老,却不尽然的双方就对夫妻共有财产的数额绝对是了解的。但是财产分割的方法和分割的原则跟年轻夫妻离婚都是一样的,老年人在婚姻问题上的法律地位和其他人并无差异。只不过,能够执手到老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最好有什么矛盾还是尽量的协商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