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孟翔律师执业多年,执业第11年时遇到了此案。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步协助完成向被害单位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为从轻处罚奠定最核心证据基础。在梳理证据链时,孟律师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
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同时,他结合案件金额与司法解释标准,合理主张罚金区间,推动法院作出合理罚金判决,兼顾法律效果与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
法院最终采纳律师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实现“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
孟翔律师长期认为,在刑事辩护中,要充分挖掘当事人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避免陷入知识产权犯罪的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加强法律意识,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