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陕西西安的法律界,王彦栋律师自2017年进入律师行业后,就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公司治理、涉外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复杂民商事案件及执行等领域。他服务的客户涵盖了10家大型国企、2家政府机构,还有多家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在这些业务中,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合伙工程结算协议效力确认等案件,是常见的攻防难题。
在一个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典型案例中,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某实业公司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王彦栋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先通过调查令调取工商档案及银行流水,发现被执行人原始股东存在虚假出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王彦栋律师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追加原始股东及会计师事务所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执行阶段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王彦栋律师立即启动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与工商档案,发现流水断档与公司更名相关。他以曾用名再次申请调查令,调取原始档案,证实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王彦栋律师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原始股东、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采取以诉促执策略,同步推进执行与追责诉讼,最终迫使被执行人及股东主动和解,全额支付工程款。法院支持了王彦栋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始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案件全额执行完毕,原告债权全部实现。从这个案件可以提炼出的办案思路是,在执行案件中遇到“执行不能”的情况时,要深入调查被执行人背后的相关主体,挖掘可能存在的责任主体,通过法律手段追加其责任,以实现债权。
另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原告系某金融租赁公司,因业务需要与多名被告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主债务人未按约支付租金,仅支付部分租金后便长期违约。王彦栋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就合同效力、法律关系性质、违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范围、抵押效力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他指导原告收集融资租赁合同、挂靠协议、抵押合同、保证函、车辆交付凭证、租金支付记录、逾期催收函、车辆价值评估报告等全套证据材料。庭审过程中,王彦栋律师围绕原告系合法车辆所有权人、被告构成根本违约、保证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有权收回租赁物并主张损失等观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与多名被告之间构成合法有效的融资租赁法律关系,被告未按约支付租金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保证人应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抵押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部分合同条款,确认案涉十三台车辆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判令相关被告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判令主债务人赔偿原告租金损失、支付剩余车辆全部未付租金及留购价款,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用,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起案件体现了王彦栋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精准梳理法律关系、固定证据、优化诉讼策略的能力。
在处理这类复杂民商事案件时,王彦栋律师通常会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于执行案件,他会深入调查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寻找可能追加责任的主体;对于合同纠纷案件,他会精准分析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等问题,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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