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里工作,日常所接触到的有很多就是公共财物、属于公司的资产,例如资料等。倘若我们不小心碰坏了这些公共财物,需要赔偿吗?赔偿又是赔偿多少?以何种方式赔偿呢?以下我们便来讨论这些个问题。
如果根据我们的生活常识,破坏了公物,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按照损坏财物的实际价值来作出赔偿。那么在这里是否同样适用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我国的法律法规。因此,倘若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有必要对公司财物负责。
那么怎么来赔偿?又需要赔偿多少呢?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若因为劳动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劳动者作出相应的赔偿。该损失可以要求员工一次性全额付款,若员工承担不起,那么可以直接从劳动者的工资里头扣除,但是每个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一个月所扣金额不够赔偿,可以逐月扣除),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者予工资。倘若是导致公司重要资料、数据丢失,这可以依法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若是所损坏物品可以维修,则按维修费用赔偿,若不可维修,即要全额赔偿。若是资产丢失,可以按照资产的原价值减去折旧的价值来赔偿若丢失资产的价值在市场的价格相差较大,则按照该资产的同型号同品种的平均售价来赔偿。
还有一个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赔偿是要赔偿多少呢?是全额赔偿还是赔偿部分呢?如果员工是在工作中意外导致公司财物有所损坏的话,这个时候往往是不需要员工承担全部责任的,而是把事件算作事故。若不是在工作中,那就得取决于公司或是工厂的意见,取决于损坏物品的实际价值。
要处理清楚这个问题非常重要的几点是,一个要分清楚是谁的责任,是公司还是员工,还是双方都有。然后要弄清楚损坏物品的实际价值。若是员工的责任,就要尽快确定赔偿方式与赔偿金额或是追究法律责任。当然,员工与公司可能还会有自己的契约,公司会有另外的规定,这些,都是例外,不在我们讨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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