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融资管理具体指的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融资管理是指企业向企业外部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从企业内部筹措和集中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财务管理活动。企业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确定具体的财务目标,这样才能对有效实施财务的融资管理职能具有直接指导作用。融资管理在企业的发展环节中是必不可少的。
法律上融资管理具体指的是什么

法律上融资管理具体指的是什么

融资管理是指企业向企业外部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从企业内部筹措和集中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财务管理活动。

(一)明确具体的财务目标

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企业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确定具体的财务目标,这样才能对有效实施财务的融资管理职能具有直接指导作用。这一具体的财务目标会受到企业当期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和金融环境的影响,在确定目标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项财务关系,以保证在协调有效的基础上实现这一目标。

(二)科学预测企业的资金需求量

企业的财务部门必须根据企业具体的经营方针、发展阶段和投资规模,运用科学合理的预测方法,正确地测定企业在某一时期的资金需要量。资金不足或资金筹集过量都不利于企业的正常发展。

在企业进行资金预测过程中,必须掌握正确的预测数据,采用正确的预测方法,如果发生预测错误,可能会直接使企业财务管理失控,进而导致企业经营和投资的失败。

(三)选择合理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融资渠道是指企业取得资金的来源;融资方式是企业取得资金的具体形式。在实务中,同一渠道的资金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取得,而同一融资方式又可以适用于不同的融资渠道,二者结合可以产生多种可供选择的融资组合。因此,有必要对二者的特点加以分析研究,以确定合理的融资组合。

(四)确保资金结构的合理性

简单地讲,资金结构就是指企业负债资金和权益资金的比例关系,有时也被称为资本结构。由于不同的融资方式会带来不同的资金成本,并且对应不同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在将不同的融资渠道和方式进行组合时,必须充分考虑企业实际的经营和市场竞争力,适度负债,追求最佳的资本结构。

融资管理的问题,有关的部门会依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置,但是企业自商业竞争中如果不能积极有效的处置有关的问题,就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出现一定损失,资金保障在商业的竞争中需要一定的法律约束,进而确保商业活动的合法性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7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律上融资管理具体指的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0****6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8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5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1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67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8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5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6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物业管理具体指什么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10w+浏览
指定管辖具体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指定管辖有几种情况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我国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指定管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民诉法第33条
第一款之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这里的特殊原因既包括某些法律上的原因,如全体审判人员被当事人申请回避,也包括某些事实上的原因,如因战争、地震、水灾等使该地区的人民无法行使管辖权。另一种是民诉法第33条
第二款规定:“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这里的管辖争议发生在之间,包括两类情况:
①为积极争议,即之间争管辖权,
②为消极争议,即两个之间互相推诿,谁也不愿管辖。由此审判实践中普遍认为:只有下级才有权提请上级指定管辖。而人不享有提请上级指定管辖权。二.指定管辖具体的条件我们认为;应当赋予人就自己的案件申请上级指定管辖权。上级在接到申请后一定期间内应当作出明确的答复。主要理由如下:管辖争议不仅发生在之间,而且可能发生在与人之间。之间的消极管辖争议,置人的利益于不顾,人与发生消极管辖争议的双方必然也会产生管辖争议。民诉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当被原告所选择的不愿受理原告时,原告与其选择之间也会产生管辖争议。以上这两种人与之间的管辖争议均发生在一件案件有两个管辖的情况下。对只有一个管辖的案件当事人,该立案的因为案件疑难复杂怕麻烦怕纠缠而不立案,甩手不管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人与之间同样会发生管辖争议。人与之间的管辖争议不仅侵害了人诉请保护的实体权益,而且也侵犯人的权。由于现行民诉法将申请指定管辖权仅赋予下级,一旦下级不愿管辖某案,一般也不会积极行使申请指定管辖权,特别是对只有一个管辖的案件,实际上是剥夺人的权。上级想管辖指定,但因为没有下级的申请,缺少指定的事实根据而无法指定管辖。因此为人设定申请上级指定管辖权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有效地防止有管辖权的不积极解决管辖争议而侵害人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保护人诉清保护的实体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保护人权的需要。是对权的进一步落实,是保护权的有力措施。从审判实践看,也迫切要求为人设定申请指定管辖权。在发生民诉法第33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况下,将提请上级指定管辖权仅赋予下级不完全可行。某因地震等事实上的原因无法办公行使管辖权、审判权,当然也无法行使提请上级指定管辖权。在发生民诉法第33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况下,人中请上级指定管辖的情况普遍存在。也已经有—上级从保护人的利益出发,根据人的申请使指定管辖权。但苦于缺少法律依据,只能避开申请人指定,有悖于执法必严的司法原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物业管理具体指什么?
建筑管理,设备管理,小区内交通组织与管理,消防管理,还会对客户信息进行管理,保安管理,绿化管理,清洁管理。
10w+浏览
打官司选择法院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工程款诉讼管辖地问题是选择法院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对工程款诉讼管辖地有何不清楚的,详情请见如下解答。
[律师回复] 关于工程款诉讼管辖地解答如下:
法院管辖及约定仲裁的建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事先正确约定纠纷受理机关或在发生纠纷后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关审理案件,有利于纠纷得到迅速处理。笔者认为,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生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标准为:
1.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2.南京市、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5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3.其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4.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低于上述标准,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属于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应当作为一审案件受理的,在受理前必须报请省法院批准。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合同当事人应予遵守。
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当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处理纠纷时,则不发生类似问题,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可对纠纷作出处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5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贸易公司融资具体是指什么?
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属、谷物等)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事诉讼的管辖具体指的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法院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主管只划定了民事审判权作用的范围,具体的情况还要依据有关法院。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江苏省户籍管理条例具体指什么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是目前江苏省的户籍管理条例,从1正式施行,其主要包括了立户、分户、户口申报、户口注销、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户口证件管理、户口档案管理和信息查询、办理程序及时限、责任等十个主要部分。
10w+浏览
物业管理具体指什么,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物业管理具体指什么,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物业管理具体指什么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1]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二、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6)车辆道路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社会福利类;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

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5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权性融资的具体形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性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一丶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以往债权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通过不动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过多的实物资产进行抵押,各地政府为帮助这些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提出利用企业股权质押进行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使“静态”股权资产转化为“动态”资产,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困难。但也面临多种因素的制约,一是政策引导不足,没有权威性的指导文件做保障;二是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的缺失,导致无法依托市场形成有效的股权定价机制,对非上市公司股权价值评估造成一定困难。三是银行参与不足,发放银行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股权质押融资的前提是托管。通过这一平台,设立一套由托管机构、企业、银行三方成功对接的有效机制,打造甄别企业信用情况和股权质地的评价体系,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股权交易市场,使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权折价受偿,以达到化解债权人风险和实现质押人融资的目的。 二丶股权交易增值融资 企业的发展演变,主要分为家族式企业、家族控股式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私募股权投资四个阶段,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围绕着资本的流动与增值。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溢价出让部分股权来吸纳资本、吸引人才,推动企业进一步扩张发展。 比如一家企业,成立之初实行的是家族式,由出资人直接管理企业,并参加生产劳动。但是,由于排斥家族以外的社会资本和人才,企业在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难以继续做大做强。如果经营者将企业资本折成若干股份,把一小部分出让给其他资本持有者。一方面,把受让股权的中小股东的资本集中起来,使其分别持有一定的股份并各自承担有限风险;另一方面,确保家族控股,以法人财产权的形式和法人代表的身份支配中小股东的资本去做大企业而又不承担这些资本的风险,通过吸纳外来资本和人才,发展成为家族控股式企业。 三、股权增资扩股融资 增资扩股也称股权增量融资,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资方式。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企业的增资扩股可以分为外源增资扩股和内源增资扩股。外源增资扩股是以私募方式进行,通过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资源的整合。内源增资扩股是通过原有股东加大投资,使股东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或者发生一定的改变,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四、私募股权融资 私募股权融资(PE),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投融资 > 法律上融资管理具体指的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