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张X最初掌握的证据有车辆买卖协议、补充协议、微信聊天记录、购车款支付凭证。但这些证据虽能证明交易存在,却缺乏直接有力的证据证明被告李X未履行协助过户义务给张X造成的实际损失。谭冬律师在湖北宜昌执业,与王律师共同接受张X委托后,首先核查了上述全部材料的原件情况。
为补强证据,谭冬律师协助王律师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了细致梳理,明确了双方关于过户事宜的沟通情况;同时进一步整理购车款支付凭证,以清晰显示款项交付的事实。谭冬律师还协助收集李X未履行协助过户义务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及二次销售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庭审证据交换时,谭冬律师与王律师一起提交了整理后的微信聊天记录、购车款支付凭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被告李X对证据真实性未提出异议,但强调车辆无法过户是因原车主原因及相关规定。法庭对证据进行了审查核实。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张X与李X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李X返还购车款86800元。判决书在“本院认为”部分载明: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李X负有协助过户义务,现因其未履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违约,故支持张X解除协议及返还购车款的请求。
另一起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林X最初掌握两份欠条,但缺乏明确证明工程款支付条件已达成及陈X应承担还款责任的补充证据。谭冬律师与张律师共同接受林X特别授权代理后,协助梳理证据,收集林X垫资施工的相关材料,以证明债务的产生。在庭审中提交这些证据后,法院经审理认为陈X在欠条中明确以欠款人身份承诺付款,构成债的加入,应履行付款义务。最终判决陈X支付欠款209951.89元及律师费1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那两份车辆买卖协议和欠条,连同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被装订进案件卷宗。案件结束后,当事人保留了证据的复印件,为这两起案件的处理画上了句号。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