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曹XX在接受武汉某整形外科医院的下颌角整形手术后,不仅未达到预期美容效果,还出现并发症及后遗症。2024年开始执业的周峰律师,此时临危受命,为原告开启了维权之路。
周峰律师现执业于湖北武汉的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作为律所执行主任律师,同时也是国家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他始终秉持“以程序正义为首要抓手,以法律条文为唯一武器,对司法机关违法履职行为坚决抗争、穷尽救济,守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周峰律师累计承办案件500+,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同时在婚姻、债务、合同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接受委托后,周峰律师深知本案的核心在于确定被告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构成消费欺诈。为了突破这一难点,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指导并协助原告申请司法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周峰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根据案件进展和初步掌握的医疗记录,适时调整并明确了鉴定事项,最终聚焦于被告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鉴定意见出具后,周峰律师结合其中认定的“病历书写不规范、术前评估不足、术中神经保护措施不足、术后未尽到持续观察义务”等多项过错,以及原告术后仍存在麻木症状、外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有力地向法庭阐述了被告未履行专业规范的医疗服务义务,导致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观点。同时,周峰律师也审慎分析了“欺诈”的构成要件,与原告充分沟通,对惩罚性赔偿部分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合理预判和应对。他准确把握了医疗损害责任与医疗服务合同违约的竞合点,选择了最有利于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诉讼策略。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医疗美容服务具有生活消费特征,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的被告存在多项诊疗过错,结合原告术后出现麻木症状等事实,法院认定被告在提供医疗服务中存在根本违约,导致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服务费26,000元。虽然关于原告主张的撤销合同及三倍赔偿,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在缔约时存在欺诈行为,未予支持,但鉴定费12,900元由被告承担。周峰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原告挽回了部分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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