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案件属于离婚纠纷,原告是韩女士,被告是她的丈夫刘先生。争议焦点集中在孩子抚养费的金额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上。韩女士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双方分居近五年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邻居证言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还有孩子长期随她生活,由她独自抚养照顾的证据,像学校老师的证明、日常生活开销记录等。然而,关键缺失的证据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况的详细证明,以及被告主张已给付原告的那笔钱的去向和用途证明。
刘航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她首先申请调查令,调取了夫妻双方的银行流水和支付宝交易记录,以此确定共同债务中银行及支付宝借款的具体金额和流向。同时,梳理了双方的聊天记录和邮件往来,查找关于债务和已给付钱款的相关信息。还固定了证人证言,让知晓夫妻生活情况的邻居和朋友提供书面证明。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告对共同债务有异议,主张已给付原告一笔钱,不愿分担债务。被告质证理由是这笔钱已经用于家庭开销,所以不应再承担债务。刘航律师回应称,通过银行流水和交易记录可以看出,这笔钱的去向并非用于偿还共同债务,且家庭日常开销与共同债务是不同的概念。同时,证人证言也能证明在被告外出打工期间,家庭主要开销由原告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韩女士与刘先生离婚;婚生子由韩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延吉市房产归韩女士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韩女士偿还;夫妻共同债务xxxxxx元,原、被告各承担xxxxxx元,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承担部分给付原告;案件受理费xxxx元,由被告负担。
刘航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取先明确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关键证据缺失点,再有针对性地申请调查令、梳理相关记录、固定证人证言等方式来补强证据,以确保在庭审中能有力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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