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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建材经营企业【原告A】与【被告A】因建材采购产生纠纷。争议焦点在于【被告A】以未办理最终结算、原告未全额开票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数万级别货款。对方证据有合同中关于结算和开票的条款,而【原告A】面临难以证明供货事实及付款条件已成就的困境。
执业14年的杨国鹏律师,凭借过往处理多起合同纠纷的经验,对证据细节十分警觉。他深知证据完整性对胜诉的关键作用,于是建立了“合同纠纷证据整合库”。在这个案件中,他将购销合同、补充协议、供货汇总表、材料收料凭证、付款记录等证据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了完整的举证体系。这一方法可概括为“三步证据链构建法”:第一步收集各类证据,第二步分类整理证据,第三步将证据串联形成完整逻辑。
同行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可能只是简单罗列证据,而杨国鹏律师的“三步证据链构建法”更注重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逻辑性。针对被告“未结算、未全额开票”的抗辩理由,杨国鹏律师结合《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从合同主要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分、结算依据的认定等角度进行专业抗辩。他整理出《买卖合同抗辩要点清单》,并应用于本案,明确开票义务并非付款的前置阻却条件,该抗辩意见被法院完全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A】的诉讼请求,为其追回全部拖欠货款。“合同纠纷证据整合库”和《买卖合同抗辩要点清单》这两个工具,在杨国鹏律师多年的办案实践中不断优化,累计应用于数十起合同纠纷案件,大大提高了胜诉率,为企业有效维护了合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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