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实务中,各类案件的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往往错综复杂。以张居宽律师承办的几起典型案件为例,能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法律在实际案件中的运用。
张居宽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上千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在生命权纠纷案中,三原告亲属因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此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事发道路管理者是谁,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责任如何承担。张居宽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组织现场勘验,结合双方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最终,法院判决相关被告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这一案例体现了在生命权纠纷中,确定责任主体和过错认定的重要性。在实际法律实务中,对于此类案件,需要充分收集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甲公司要求被告乙公司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及违约金,被告则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合同,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法院重点审查了《服务协议》的签订背景、时间合理性及原告是否实际履行服务义务等关键问题。张居宽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虽然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但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在服务合同纠纷中,合同的真实性和实际履行情况是关键。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要注重收集能够证明合同履行的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赵X、刘X因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争议焦点在于合同相对性和实际施工人的认定。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第三人赵X签订的合作协议因违法转包无效,且赵X已超付工程进度款等,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这表明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合同相对性原则和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是解决纠纷的关键法律问题。律师需要围绕这些关键问题收集证据,进行有效的抗辩。
从这几起案例可以看出,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法律争议焦点。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准确把握法律适用要点,制定合理的代理策略。同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当事人来说,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应选择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以提高胜诉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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