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辽宁大连的司法实践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当事人常面临高额不合理诉请的困扰。此类案件涉及合同解除、租金支付、违约金等诸多复杂问题,如何有效应对成为解决纠纷的关键。而阎乔律师在这类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阎乔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辽宁大连。他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还是第一届辽宁省大连市乡村振兴专委会专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在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家事案件。
精准界定合同解除节点
在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原告黄XX提出多项高额诉请。阎乔律师紧扣微信聊天记录、房屋腾退事实等关键证据,论证被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实际腾退房屋,2024年5月5日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合意。法院最终采纳该抗辩意见,将原告主张的租金期间从8个多月缩减至1个多月,拖欠租金金额从543643元核减至86467.12元,大幅降低了被告的租金支付责任。
调减违约金与核减费用
针对原告主张的412125元违约金,阎乔律师从合同格式条款显失公平、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依据法律规定应调减等方面展开抗辩,同时指出原告怠于行使权利扩大损失应自行承担责任。法院最终将违约金从412125元核减至37631.25元,并驳回原告的滞纳金主张。对于免租期租金、水电物业费等,阎乔律师也通过合理抗辩,实现了金额的核减。
降低诉讼成本
阎乔律师还提出案涉押金65400元应抵扣被告欠付的租金、违约金等费用,法院采纳该意见,大幅降低被告实际支付金额。在诉讼费方面,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仅承担3200元,超80%的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实现了诉讼成本与赔偿责任的双重降低。
阎乔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成功解决了诸多实务难题,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合法权益,体现了他“专业与沟通,是律师的两个硬件”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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