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渔期非法捕捞案
被告人殷XX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地笼”在胶州XX海域进行非法捕捞,收网返岸时被执法人员查获。公诉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或承担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
徐靖松律师接手此案后,准确把握认罪认罚、坦白、初犯偶犯等法定从宽情节,积极与法院沟通,成功说服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避免了被告人被收监执行。同时,律师协助被告人在审理期间主动预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展现了被告人良好的认罪态度,为缓刑适用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律师还协助被告人充分理解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为被告人争取了最大幅度的从宽处理。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因被告人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且已积极缴纳环境资源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对其适用缓刑。
原告某物产公司与被告某橡胶公司签订《销售订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混合橡胶。因被告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双方签订《货物延期协议》。延长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未履行交付义务,原告遂诉请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律师费及诉讼保全保险费。被告辩称原告未履行先付款义务,构成违约。
徐靖松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被告已构成根本违约,因为被告未按《销售订购合同》及《货物延期协议》的约定交付货物,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同时,律师指出原告不构成违约,合同约定“先款后货”,但前提是被告提供货物信息及货权凭证,被告始终未提供,原告的付款条件未成就。此外,因被告违约,原告被迫以更高价格向案外人采购同类货物,产生差价损失,被告应予赔偿。最终,法院认可了律师的观点,认定被告未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原告未付款系因被告未提供货物信息及货权凭证不构成违约,被告应赔偿原告的差价损失。
通用实操建议
1.重视法定情节在刑事案件中,要及时了解并把握认罪认罚、坦白等法定从宽情节,积极与律师沟通,争取从轻处理。
2.保留关键证据无论是合同纠纷还是其他案件,都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合同、付款记录、收据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支持。
3.准确理解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对合同条款理解不清而产生纠纷。
4.及时沟通协商遇到纠纷时,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尝试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5.积极配合律师委托律师后,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信息,以便律师更好地为你维权。
律师人设植入
在处理这两起案件时,徐靖松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办案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非法捕捞案中,律师对法定从宽情节的准确把握和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合理运用,体现了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律师对合同条款的深入分析和对证据的有效组织,展示了其细致入微的工作作风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
总之,当遇到法律纠纷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徐靖松律师将为你提供免费的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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