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左右,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和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始有业务往来,铁粉厂供应铁粉给食品公司。2015年、2016年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其余业务通过电话下单确定。合同里约定了交货地点、运输方式、验收标准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还明确了不同时间段铁粉和特铁粉的单价。
业务期间,铁粉厂发货到指定地点,食品公司仓库主管张X签收货物,铁粉厂开具增值税发票后,食品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5月24日和11月30日,双方两次对业务往来进行结算,确定食品公司还欠铁粉厂货款。之后双方继续交易,未再签合同,还是电话订购。铁粉厂按要求供货,食品公司仓库主管签收,铁粉厂也开具了发票。但2016年11月30日对账后,食品公司只付了5万元,铁粉厂多次催款都没结果,于是向法院起诉。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的董爽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董律师仔细研究了双方过往的交易合同和结算记录,发现合同中虽然对部分单价有明确约定,但后期交易没有新合同,价格存在争议。她根据合同法中“没有约定的,可以依照交易习惯进行确认”这一规定,梳理了双方以往交易习惯中约定的单价。最终,法院根据这些交易习惯,酌定2017年铁粉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特铁粉价格按4700元/吨计算。法院判决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及逾期利息,驳回了铁粉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事要是换个人可能就不知道怎么处理了,其实记住两点就能避免类似纠纷。一是签合同时要明确各项条款,包括单价、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避免后期出现争议;二是交易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如合同、发票、签收单等,万一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本案中,董爽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准确抓住了交易习惯这一关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董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正是多年在合同纠纷领域的积累,让她在处理这起复杂的买卖合同纠纷时,能够精准地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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