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
1.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2.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
3.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4.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5.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
6.两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7.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
1.定义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2.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4.社会危害性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影响更加恶劣。
5.处罚不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生产假药和生产劣药是不一样的性质,总体来说生产假药的行为更恶劣一些。生产劣药不会对生病人员造成生命危险,但是生产假药会给患者带来生命安全问题,生产劣药也是属于犯法行为,如有发现,请大家到进行举报处理,以免造成他人生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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