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X是个普通居民,在某年5月3日,他与李X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花86800元从李X处买了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当天就付了全款,李X也把车交给了张X。补充协议里明确李X要协助张X联系原车主办理过户,若原车主不配合,就由李X负责办理,过户费用张X承担。可车辆交付后,李X却没按约定协助过户,张X多次催促也没用,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和二次销售。张X无奈之下,找到了湖北宜昌的谭冬律师,委托他和王律师一起帮自己维权。
你可能会想,签了协议付了钱,过户不就顺理成章的事嘛。但实际情况没那么简单。李X辩称自己出售车辆是因为受伤无法驾驶,还说出售时就告知张X自己不是原车主,且提出过户不用自己负责,张X也同意了。而且车辆因为当地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转让过户,后来原车主又拒绝配合,还要求额外费用才肯办理。
谭冬律师先和王律师一起协助张X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辅助起草法律文书,然后跟进诉讼流程。庭审中,谭冬律师配合王律师陈述案情、回应争议,助力法庭查明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李X未履行协助义务,导致车辆无法过户、不能正常使用,无法实现协议根本目的,构成违约。于是判决解除张X与李X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李X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X返还购车款86800元,张X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车返还给李X,驳回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
还有另一个案子,林X和陈X是朋友。林X借用某建设工程公司资质承包零星土建工程并全额垫资施工,陈X是该公司当地负责人。林X多次向陈X催工程款,两人签了两次欠条,第二次明确陈X作为欠款人,尚欠林X工程款209951.89元,还承诺逾期要支付利息和律师费等。可陈X没按约定还款,林X委托谭冬律师和张律师维权。谭冬律师参与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和庭审辅助工作。最终法院判决陈X支付欠款209951.89元及律师费10000元,还要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和保全申请费也由陈X负担。
判决下来后,张X和林X都松了一口气,他们也更加明白了签订合同和保留证据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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