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某的成长之路本应在父母的呵护下顺遂前行,然而母亲林某自2010年12月起至2023年3月未支付任何生活费,累计拖欠118400元。随着施某年满13岁,生活和学习费用大幅增加,原定800元的生活费已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另一边,岳X于2022年5月29日入职杭州余杭xxx美容生活馆,工作至2022年7月17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还遭遇多次罚款及克扣工资,离职后工资也未支付。这两起案件,一个关乎亲情与责任,一个关乎劳动与权益,都在等待公正的裁决。
江颖静接手施某抚养费纠纷案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学士的专业素养让她迅速抓住案件关键。在调解过程中,面对被告主张部分红包、衣物支出应抵扣抚养费的观点,她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强调抚养费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直接抚养方,其他赠与行为不能当然抵扣。这种精准的法律运用,源于她多年来承办逾500余件案件所积累的深厚实务经验。最终,被告接受了104000元的欠费金额。在确定抚养费标准时,江颖静提交了杭州市人均消费支出数据、原告年龄增长带来的实际开支增加等证据,成功说服法院和被告接受2000元/月的标准,高于原请求的1500元/月。同时,她在调解书中明确约定“未按期履行,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并附《拒不履行后果预告书》,对被告形成有效履约压力。
而在岳X与杭州余杭xx美容生活馆的劳动争议案中,作为法律援助律师的江颖静,充分发挥自己身兼余杭区商事调解员等多重身份的优势。她帮助岳X整理打卡照片、工资流水、罚款收据、微信截图、企业信息截图等证据,向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面对被申请人就金额及责任主体存在的争议,江颖静凭借丰富的民商事实务经验,从权属争议、合同履约到侵权赔偿等全链条纠纷处理能力,与被申请人进行多轮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支付岳X6000元,岳X放弃其他请求。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江颖静在处理案件时,既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又能关注到案件背后的实际需求与情感因素。在施某抚养费纠纷案中,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了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最大化保护,避免了长期诉讼对亲子关系的进一步撕裂;在岳X劳动争议案中,通过仲裁调解让劳动者快速回笼部分款项,避免了漫长诉讼。
江颖静凭借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学士的专业知识,多年承办大量案件积累的实务经验,以及身兼多职所培养的多元解决纠纷能力,在抚养费纠纷和劳动争议等案件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法治的天空。她的专业洞察力和务实的办案风格,让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充满温度的权益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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