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黄XX和被告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原告出于信任,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被告拿到借款后只还了一点,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下的钱一直拖着不还。原告多次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未获批为借口拖延。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黄XX委托律师维权,要求被告归还剩余欠款。理由是自己按照被告要求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给他,被告却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没有提出自己的诉求和理由。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律师全面梳理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完整还原了借贷、还款、催款全过程。这些证据表明,原告确实从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被告,被告也收到了款项,并且有还款记录。而案件的转折点在于,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套贷,这一事实影响了合同的效力。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为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不过,虽然合同无效,但被告实际使用了原告的资金,应当返还相应的款项。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应全额归还这549000元本息。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这起案子由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在借贷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轻易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否则可能面临合同无效的风险。同时,要签订详细的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利息、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催款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起借贷纠纷中,虽然借款合同因套贷被判定无效,但沈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帮助原告成功追回了大部分本息。沈杰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前还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了7年,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以来,他处理案件300余起,深厚的法学功底(江苏大学法学专业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套贷合同效力认定、大额资金往来核对等问题时格外从容。他精准把握诉讼策略,提前做好法律论证,在庭审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协助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最大化提升了诉求的合理性与胜诉概率。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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