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玉芹律师是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团队负责人,自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过一千件。
自2016年开始执业的罗玉芹律师,在多个业务领域都有着出色的实战成果。在刑事辩护领域,她精准把握罪名构成要件,成功为众多当事人减轻刑罚。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她能快速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高效解决纠纷。在建设工程领域,她善于穿透合同表象,明确责任主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先来看周XX涉嫌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在这个案件中,周XX作为被告人,公诉机关对其以四项罪名提起公诉,并建议量刑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至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一审法院更是判决周XX四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七千元。本案存在两大核心难点,一是罪名定性争议大,尤其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认定,需要精准区分行为特征、主观目的等核心构成要件,辩护难度较高;二是二审改判难度大,一审已全额认定四项罪名并作出重刑判决,要实现减罪减刑需推翻一审部分罪名的定性,需提供扎实的法律论证和事实依据,说服二审法院采纳上诉意见。罗玉芹律师全面研判一审判决书、案卷材料及相关证据,重点围绕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的定性及量刑展开核心辩护,提交上诉状。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部分上诉意见,成功将周XX的指控罪名从四项减为三项,刑期从四年缩短至三年六个月,罚金亦相应减少。
类似在法律关系上复杂且需要精准辨析的情况,也出现在周XX与陈XX、A公司、B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周XX作为原告,因工程款问题将陈XX、A公司、B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主要难点是陈XX的主体存在资格争议,其次是代理关系的界定难度高,A公司虽授权陈XX为项目代理人,但明确限定项目部印章不得用于签署经济合同,需精准论证陈XX的签约行为是否属于代理范畴,避免其因承担个人责任;三是责任主体的区分难度大,本案涉及发包人、承包人、项目代理人、实际施工人四层法律关系,需穿透合同表象,厘清真正的合同相对方及付款责任主体。罗玉芹律师作为陈XX的代理律师,紧扣代理关系与合同相对性,否定陈XX的被告主体资格,辨析法律关系,将责任主体引向A公司,同时明确指向实际责任方,转移争议焦点,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辨析法律关系,主张无论本案法律关系如何定性,付款义务均应归于第三人B公司(发包人)或A公司(承包人),而非陈XX个人。最终使法院完全采纳其意见,认定陈XX个人并非合同相对方及付款责任人,其行为属于代理行为,并非个人行为,从而判决驳回了原告周XX对陈XX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这两个案例中,罗玉芹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刑事案件中,她对罪名构成要件的精准把握以及扎实的法律论证能力,成功突破了多罪名定性的困境,实现了二审的减罪减刑。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她通过清晰的证据梳理和法律论证,穿透合同表象,明确了代理关系和责任主体,帮助当事人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从司法实践来看,类似的刑事案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较为常见。刑事案件中罪名的定性和量刑往往存在争议,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分析能力。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多主体的责任认定是难点,律师需要准确把握合同相对性和代理关系等法律原则。这对同行来说,提供了处理类似案件的思路和方法;对当事人而言,也让他们看到了在复杂法律纠纷中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性。
罗玉芹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以专业的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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