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一直是施工企业的核心痛点。迟延蕾律师在处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时,凭借专业能力和独特策略成功破局。
锁定证据,制定核心策略
原告XX公司承建被告开发项目,工程竣工交付后,被告却迟迟不支付剩余工程款。迟延蕾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基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的学习,以及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带来的严谨思维,团队立即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他们固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精确核算了欠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数额。作为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迟延蕾律师深知在建设工程纠纷中证据的重要性。鉴于案件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但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核心策略。
财产保全施压,推动调解进程
在诉讼过程中,迟延蕾律师及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这一动作有效施加了履约压力,为后续的调解奠定了基础。他曾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从事商务谈判工作,积累了大量商务谈判经验,这使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从商业博弈的角度思考问题。同时,他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在法院主持下,律师立足于委托人尽快回笼资金的核心诉求,与被告进行了多轮谈判。一方面坚决主张工程款债权及法定的优先受偿权利,另一方面在付款期限、部分利息等方面展现了合理的灵活性。
达成调解协议,保障合法权益
经过多轮谈判,最终引导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并将违约责任、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等保障条款明确写入调解协议。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双方确认工程总价款为5700万元,被告尚欠工程款28,058,709元,原告自愿放弃此前的工程款利息。欠款分两年付清,并明确了六个具体付款节点。若被告任何一期逾期付款,则自2024年8月21日起,以逾期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同时,原告有权就其对涉案1号实训楼和2号宿舍楼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保险费共计136,047元,由二被告承担。
实操建议
1.接手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第一时间固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精确核算欠款数额。别等证据丢了或者模糊了才着急。
2.遇到被告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债务的情况,制定“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策略,先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财产,给对方施压。
3.谈判时,既要坚决主张己方权益,又要在付款期限、部分利息等方面适当灵活,促成调解。别太死板,也别轻易让步。
4.达成调解协议时,一定要把违约责任、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等保障条款明确写入协议,用法律文书保障己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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