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田某在驾车行驶过程中超越D驾驶的车辆,引发ABCD四人不满,随后四人驾车截停田某车辆,A持刀、BC持斧头下车将田某包围并实施殴打,最终导致田某死亡。2023年,公安机关将ABC三人抓获归案,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三人立案侦查,而D仅被列为案件证人。田某家属对这一结果不满,他们认为ABCD四人的行为应该受到更公正的法律制裁,然而案件似乎陷入了一种难以突破的困境。
在这个关键时刻,山西太原常洁律师接受了委托介入案件。常洁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五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尤其专精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案件。她秉持着“法为圭臬,信为基石;专业护权,温心履职”的执业理念,一直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且负责的法律服务。
常洁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进行了细致的阅卷工作。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认真梳理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通过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她敏锐地发现了两个关键问题。其一,她认为ABCD四人构成共同犯罪,虽然D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他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二,ABC三人的行为并非简单的故意伤害,而是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常洁律师结合三人持刀具、斧头凶器作案、打击田某头颈部等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大、多人围殴的情节,以及案发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行为,坚定地认为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常洁律师将上述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她凭借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操经验,在与检察机关沟通时,条理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她不仅是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还担任着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理事等重要职务,在业内具有较高的专业声誉。她的专业和坚持最终让检察机关予以采纳,依法将D追加为犯罪嫌疑人,同时认定A构成故意杀人罪,BC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故意伤害层面成立共同犯罪。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常洁律师继续坚持自己的辩护观点。在法庭上,她以严谨的逻辑和清晰的表达,再次向法庭陈述自己的意见。她曾多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兼具专业严谨与人文关怀,这种品质也体现在她的庭审表现中。她的每一句话都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让法官和陪审团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的真相和法律适用。最终,法院采纳了常洁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判决ABC三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A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B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C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常洁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田某家属讨回了公道,也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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