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到期后,刘X多次催郭XX还钱,可郭XX却找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刘X委托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的王芳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XX偿还10万元本金和逾期利息。
到了庭审的时候,郭XX居然否认借贷关系,说这10万元是刘X借用他的名义购买商铺给他的“好处费”。但他拿不出任何书面协议或者有效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
王芳律师在接手案件后,仔细审查了刘X提供的证据。她发现刘X保存了银行转账记录,这能证明款项已经交付给郭XX。同时,双方的通话录音里,郭XX认可了“欠款”以及“欠了一年”的内容。王芳律师抓住这些关键证据,在法庭上有力地证明了借贷合意的成立。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X提交的银行转账记录和通话录音,足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郭XX关于“好处费”的抗辩没有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信。对于逾期利息,因为双方没约定借期内利率和逾期利率,法院支持刘X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逾期利息,驳回了刘X要求按4倍LPR计息的过高请求。最终一审判决郭XX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刘X借款本金10万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2170元由郭XX承担。
郭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他在二审中也没提交任何新证据。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X提交的转账记录和录音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于是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郭XX还得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学到,在民间借贷中,即使是亲友之间借款,也最好签订书面借条。要是没签借条,一定要留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另外,如果被告主张款项不是借款,就得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款项的性质,不然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王芳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经济纠纷相关案件就有600余件,尤其专精于买卖合同案件。在这起民间借贷案中,她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抓住转账记录和通话录音这些关键证据,成功帮刘X打赢了官司,追回了10万元借款。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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