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某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为逝者精心挑选的墓位,竟会被陵园公司“一墓二卖”。2020年,曾某某向某陵园有限公司购买墓位,满心期待能让逝者安息。然而,由于该陵园公司内部管理失误,将曾某某选定的墓位重复出售,导致他无法按约定安葬逝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奈之下,曾某某委托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的冯居昊律师和实习律师王XX,将该陵园公司告上法庭。
冯居昊律师执业多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民商事领域深耕,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50余件,在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方面经验丰富。面对曾某某的困境,他深知此案不仅涉及经济赔偿,更关乎当事人的精神权益。
2026年1月4日,法院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原告方提交了合同、付款凭证、现场照片、录音等证据,被告则提交台账、选位图等证据进行抗辩。冯居昊律师仔细分析双方证据,结合法院进行的现场勘验以及工作人员的录音,精准指出被告存在管理失误及根本违约。
在庭审过程中,冯居昊律师凭借对民商事领域的深入理解,围绕是否违约、合同应否解除、各项损失应否支持等关键问题展开辩论。他指出,被告因内部失误导致原告选定墓位被他人占用,这构成了根本违约,合同理应解除。而且,墓位具有特殊的人格与精神价值,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害,应当给予精神抚慰金。
最终,法院采纳了冯居昊律师的观点。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墓位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购墓款、权证费共计40020元,并按年利率3.85%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同时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被告合理分担。
冯居昊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曾某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这种“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及精准破局、高效维权、终局负责的服务特色,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也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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