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场婚约财产纠纷中,男方与女方于2022年初经人介绍相识,短暂交往后按农村习俗订立婚约。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及家庭支付了大额彩礼现金、金银首饰、高档烟酒、礼品及各类礼金等,总价值数十万元。双方交往期间产生矛盾,最终未能登记结婚,女方已主动退还大部分彩礼现金。但男方仍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女方全额返还所有已支付的款项及财物,包括已被消耗的生活用品及具有特殊意义的赠与物品。
胡增亮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现任河南颍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沈丘县检察院听证员。他接受女方委托后,迅速针对原告诉求制定了核心抗辩策略。他先是厘清款项性质,区分彩礼与赠与,主张原告主张的烟酒、食品、四件套等物品属于恋爱期间的人情往来或消耗品,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彩礼;转账购买手机、手表及钻戒属于为增进感情的赠与行为,不应纳入返还范围。他仔细研究双方的聊天记录、购买凭证等资料,一页页翻看,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接着,胡增亮律师强调诚实信用原则,指出双方已就主要彩礼款项达成退还合意并实际履行,原告就已解决的纠纷再次起诉违反诚信原则。他还提交证据证明婚约解除的主要责任在于原告,其在交往中存在不当行为,对女方造成了身心伤害,原告无权要求全额返还。对于已消耗的物品及具有人身属性的饰品,他主张不予返还。
在庭审过程中,胡增亮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精准的法律研判能力,有条理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他的每一个论据都有理有据,让法官和对方律师都不得不认真对待。最终,法院采纳了胡增亮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确认女方已退还的大额彩礼现金合法有效,不予再议;认定烟酒、食品、四件套及手机、手表等财物属于赠与或消耗品,驳回原告要求返还的诉求;仅判决女方返还“四金”及钻戒;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胡增亮律师成功为当事人阻断了除特定首饰外的大部分返还责任,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至此,这场纠纷落下帷幕,当事人对胡增亮律师的专业服务十分满意,而胡增亮律师也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再次证明了自己在法律领域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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