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汕头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20XX年结婚并育有一子的原被告,因婚姻问题走到了法庭。原告以被告婚内与第三者同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还要求被告支付10万元侵权赔偿款。被告同意离婚,委托了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的章世铿律师参与案件,并提出了一系列抗辩主张。
章世铿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在经济案件方面占比约50%,同时在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汕头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法律顾问,章世铿律师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接受委托后,章世铿律师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了全面的应诉工作。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明被告婚外同居的照片、录音等证据,章世铿律师从证据三性角度提出异议。他指出照片无法确认拍摄时间、无法识别当事人,录音中被告并未承认同居事实,这些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存在过错。这一专业的证据审查和反驳,体现了章世铿律师在证据处理方面的能力,也反映出他在民商事纠纷领域长期积累的办案经验。
同时,章世铿律师收集并提交了案涉合建房的律师见证书、收款收据等证据,主张案涉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分割。此外,他还提交了相关录屏、截图等证据,拟证明原告存在婚内出轨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并且结合被告在家庭生活中的实际付出,提出了经济补偿的抗辩主张。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章世铿律师到庭参与诉讼,就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与原告方进行当庭质证、辩论。虽然最终法院因原、被告双方均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对双方提出的损害赔偿诉求均不予支持;因被告未举证证明案涉合建房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产权属无法确定,该房产需待权属确定后另寻途径解决;因被告无充分事实依据证明其在家庭生活中负担较多义务,对其提出的经济补偿诉求亦不予支持。但章世铿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应对策略,为被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也体现了他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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