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个案子涉及刘X劳动争议纠纷。2020年4月27日,张XX经介绍到泗县某工地做内墙粉刷。这个工程由中国XX集团承包,然后分别分包给了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张XX和刘X商定每天工资240元。可就在5月5日下午,他从脚手架上跌落受伤,伤势为L1、L2椎体压缩性骨折,刘X帮他垫付了治疗费。张XX受伤后,公司起初说愿意赔偿,可后来几个被告互相推诿,张XX只能起诉,要求四被告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的刘欢律师接手刘X的委托后,立马行动起来。他先到法院调取了原告的起诉书和全部案件材料,又和刘X沟通,了解事情经过以及每个被告的情况,最后写好答辩状交到泗县人民法院。庭审中,刘律师辩解说,刘X和张XX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刘X只是带班,不是包工头或老板,日常工作安排、工人工资多少、用工人数都是别人决定的,而且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所以刘X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律师的意见,判定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了张XX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个案子是公司拖欠工资引发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蔡XX是宿州XX有限公司的员工,从2018年3月入职后就没签劳动合同。2020年8月,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开始拖欠工资,一直到2021年9月。2021年10月4日,公司结算后确认欠蔡XX工资77687元,还给出了付款计划。可只在10月30日付了15000元,剩下62687元一直没给。蔡XX没办法,只好起诉。
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调取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又准备了拖欠工资明细单和工作相关证明。庭审上,他充分证明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法院最终支持了蔡XX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公司在十日内支付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
从这两个案子能看出,涉及劳动纠纷,无论是劳动者主张权益,还是雇主证明自身无责,证据和法律依据都特别关键。给大家两点建议:劳动者工作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合同,保留好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用人单位也要依法办事,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在这两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刘欢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细致的工作,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刘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就有500多件。正是多年的经验积累,让他在面对复杂的劳动纠纷时,能迅速找准关键,通过充分的准备和有力的辩论,帮助当事人赢得胜利。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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