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终有一死,去世之后留下的财产就涉及到继承问题。现实生活中,因为遗产继承闹得不可开交的情况并不少见。有的人觉得自己是亲人,就理所应当继承遗产,可实际上遗产继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到底哪些人有资格继承遗产,继承的先后顺序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法定继承的基本顺序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比如老张去世了,他没有留下遗嘱,老张有妻子、儿子和父母,那么他的妻子、儿子和父母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他的遗产,老张的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参与继承。
二、代位继承的情况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例如老王的儿子先于老王去世,老王去世后,他儿子的子女(也就是老王的孙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他们父亲应得的那部分遗产。
三、遗嘱继承优先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比如老李立了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子留给女儿,那么在他去世后,就按照遗嘱,由他的女儿继承这套房子,而不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
四、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比如老陈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一直照顾老陈的生活,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小儿子很少关心老陈。老陈去世后,在分配遗产时,大儿子就可以适当多分一些。
遗产继承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家庭矛盾。后续可能还会遇到遗嘱的效力认定问题,比如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等。也可能出现继承人对遗产分配有异议,进而引发诉讼的情况。遇到这些复杂的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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