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交强险交通事故赔偿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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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依据就是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先行赔付,其实,当事人有没有买交强险跟赔偿问题之间最主要的一点差别就是在于,有交强险的话可以代替主要责任人分担一部分的经济压力,没有交强险就是车主自己承担所有的赔偿,有没有交强险都是该赔多少就得赔多少。

未入交强险交通事故赔偿依据是什么

一、未入交强险交通事故赔偿依据是什么

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依据就是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先行赔付,其实,当事人有没有买交强险跟赔偿问题之间最主要的一点差别就是在于,有交强险的话可以代替主要责任人分担一部分的经济压力,没有交强险就是车主自己承担所有的赔偿,有没有交强险都是该赔多少就得赔多少。

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的,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

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对方车主违反规定,没有投保的话,责任在车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这一部分,就由车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

(一)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交强险有责赔偿的限额是12万元。无责限额是2万元。

(二)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作区别对待。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注意: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后全责方就需要承担自己主要的责任,而如果没有交强险的,那么就需要自己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强险是每个人必须购买的,这也是为了在事故中给双方的一种保证,但如果没有购买那么就需要自己全额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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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依据就是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先行赔付,其实,当事人有没有买交强险跟赔偿问题之间最主要的一点差别就是在于,有交强险的话可以代替主要责任人分担一部分的经济压力,没有交强险就是车主自己承担所有的赔偿,有没有交强险都是该赔多少就得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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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入户盗窃未遂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二、认定入户盗窃注意事项
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
1、“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
2、“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入户盗窃未遂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二、认定入户盗窃注意事项
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
1、“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
2、“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入户盗窃未遂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二、认定入户盗窃注意事项
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
1、“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
2、“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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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买交强险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机动车增加量也是逐年上升。在一些偏远或农村地区,一些摩托车、农用车、小轿车未交付交强险。这对道路上行人和车辆的赔偿造成很大的隐患,那未买交强险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呢,小编就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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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各位律师好,我一叔叔因为不小心导致对方事故发生了,所以对于交强险赔偿依据不依据责任划分?
[律师回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全额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按比例赔偿。具体比例一般各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中会予以明确。例如《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就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交强险范围内,只分有责与无责,不分主次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摊。
交强险,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过错责任的驾驶者一方赔偿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比例,返还这个比例数额的钱款给这一方车辆的驾驶者。
如果交通事故的双方都有因为乙方一定过错造成对方伤害(指: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双方都需要按过错比例互相赔偿对方的损失,然后由各自当初买强制险的保险公司,按自己赔偿的数额,按原来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比例来报销自己所赔偿的费用。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交强险赔偿依据不依据责任划分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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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开车的时候撞上了人,对方要去赔偿,而且是全部给赔偿了,交强险中全部赔偿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赔偿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强险赔偿范围法律规定
  
一、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三、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四、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五、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六、相关定义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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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依据有哪些?
在法律规定中,对于不购买交强险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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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律师回复] 对于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人民和其他机关作出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期限、数额及方式履行义务,否则,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要求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民事权益。
当事人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执行依据,即人民据以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法律文书者必须在当事人不按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履行义务的前提下,才能作为执行根据。
1、人民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和调解书。
2、人民按照督促程序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
3、人民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裁定书。
只有下列三种裁定书可以作为执行根据:
①先予执行的裁定书。
②执行回转的裁定书。
③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4、人民作出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
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书和裁定书。人民在审理刑事自诉案件中作出的具有财产内容的调解书,也可以作为执行根据。
5、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决定书和仲裁调解书。
6、我国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公证机关可以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经公证机关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的债权文书。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该公证债权文书履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必向人民,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7、我国作出的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有财产内容的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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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无责赔付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该条规定是交强险条款制定与费率厘定的直接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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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强奸未遂怎么判,强奸未遂证据有哪些,强奸未遂证据
[律师回复] 一、未遂会怎么判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1)妇女情节恶劣的; ( 2)妇女多人的; (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 4)二人以上的; (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未遂应该按三到十年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未遂案需要什么证据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果已经实施了之进入前的准备行为,比如进入居所、脱衣、猥亵等等,但因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进入,就是未遂了。既然是未遂嘛,那么一般是当事人的口供了。或者其它人的证人证言,或者录像资料,这个属于诉讼程序的问题。
你好,我现在超级想咨询一下有关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依据的相关问题,因为在前不久我的邻居家出点问题,现在要进行赔偿了。
[律师回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本条实行的是无过错赔付责任原则,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优先不按责任比例赔偿受害人。
2、被告未对肇事车辆交纳交强险,属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机动车必须交纳交强险。我们认为该部分损失应当由未尽法定投保义务的对方承担,被告侵害了原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依法应得利益,构成侵权。按照侵权的构成要件分析,被告存在违反法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义务,而且对这种违反义务李某在主观上是存在过错的,从因果关系看,正是由于原告的未履行法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义务,造成了交通事故损害发生后,不能得到法定的在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无过错补偿,反过来看,按照法律规定投保了机动车责任强制险,徐某的上述保险赔偿损失便不会发生。
3、设立交强险的目的在于通过保险这种分散风险的方式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便捷的赔偿,而保险责任的成立必须以机动车投保为前提,且投保强制险又系机动车所有人的法定义务,没有任何可选择性。机动车辆所有人应履行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以充分保护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这也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要求和目的。在本案例中,被告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致使原告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因此,被告应当为其保险过错承担责任,弥补原告应当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即被告应当按照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赔偿。以上是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依据的相关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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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买交强险 证明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为我国现在在交强险方面的登记管理工作还有一定的漏洞,所以有些漏网之鱼当初就没有购买交强险的状况,其实这种心理状态就属于典型的贪小便宜最终导致会吃大亏的。交强险本身对我们根本就是百利无一害的,没有买交强险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当事人比较担心的问题也是未买交强险 证明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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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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